语言之岛(第5/14页)

除了在上面已经提出过的质疑之外,我们可以再来假设一种情况:让你的生活水平提高100倍(生活水平虽然很难精确量化,但还是容许我来做这么一个简单明了的比方吧),而代价是让你放弃你“本身固有的文化根基和信仰”(注:仅限于前文所说的“用外国文字,接受外国文化教育,以外国传统方式生活”,而不涉及宗教信仰和基本人伦价值观),你会吗?

如果让你的生活水平提高1000倍呢?

如果是10000倍呢?

……

或许,所谓“本身固有的文化根基”,刨除宗教信仰之外,无非是一种生活习惯,就像我们习惯吃中餐,不习惯吃西餐一样。所以,在这层意义上的“爱国”也许只是坚持一种生活惯性而已。

如果这个说法成立的话,那么,以上的问题就可以表述为:

多大的代价可以让你改变生活习惯?

其中隐含的问题是:改变生活习惯是不是不道德的?

或者表述为:爱国是不是一种道德观念?是不是一个天经地义、毋庸置疑的观念?

或者表述为:不爱国是否就是不道德的?

讨论这个问题是容易挨砖的,所以我最好还是拉来些高个子的家伙以防天真的会塌下来。

嗯,托马斯·潘恩看来就是个很不爱国的家伙,我小心翼翼地承认一下我很喜欢他的一句名言:“我的国家是世界,我的宗教是行善。”伏尔泰也是个有问题的家伙,我们看看他在《哲学词典》里虚构的一位议员和一位婆罗门的对话——议员问道:“您最喜欢生活在怎样一个国家、怎样一种政体之下呢?”按我们一般人不假思索的回答,一定是:“当然是祖国了。”可这位婆罗门却说:“除了我自己的国家,我觉得哪儿都不错。”然后他还说,不止他一个人这么认为,他所遇到的各个地方形形色色的人里有不少都是这样想的。议员对这个答案似乎并不满意,便追问说:“那你到底会选择在哪一个国家生活呢?”婆罗门的回答是:“只要是个唯法是守的国家就好。”两人下面的对话虽然看似平淡无奇,却别有一番滋味——议员说:“你这话都是老生常谈了。”婆罗门说:“可这话说得却并不错呀。”议员再问:“那你说的这个国家到底在哪儿呀?”婆罗门回答:“呵呵,这得现找。”

他们最后这几句对话能够让我们想到什么呢?嗯,既然说是“老生常谈”,看来他们这种大大颠覆我们普通人常识的“不爱国”的观念并不只是存在于个别人的头脑之中,这些可鄙的家伙全都有着自己私心向往的国度,并且愿意拔起腿来前去追求,嗯,他们竟然一点儿也不觉得这是可耻的;而婆罗门所说的“这得现找”又似乎暗示着这个早已是老生常谈的“唯法是守”的国家其实从来就不曾存在过?!(熊逸著:《春秋大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333—336页)

如果以西方哲学的概念来说,这个问题的背后其实就是唯名论与唯实论之争,“国家”究竟是一个独立自存的实体、一个思想和行为的主体,还是仅仅是人们为了方便起见而把某些东西归为一类,并且以“国家”这个词来称呼罢了。如果我们持后一种观点的话,那么上述对“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的爱国主义的引申便仅仅是语词问题所造成的思维混乱罢了。罗素和维特根斯坦他们的确找到了相当正确的方向,很多哲学问题归根结底真的只是语言问题。

4.

语言是要讲语法的,而语法当然是要讲逻辑的。在中国百家争鸣的时代,逻辑也曾经得到过人们的重视。这是可想而知的,越是辩论盛行的环境,就越是需要辩论的各方都遵循共同的逻辑规范,感悟派和讲理派是永远说不到一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