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第4/7页)

“先是闹义和拳,然后闹长毛,后来说长毛子在符远上了岸,拿大炮轰城……总督大人吓得没有法子,换了衣服逃出城……别说总督大人了,谁不怕长毛子啊……我还亲眼见过长毛子,说是修铁路,那个洋人的管事,蓝眼睛黄头发头发和稻草一样,黄得那个金灿灿的!后头还跟个洋兵,那个洋兵竟然是绿眼睛的,骇人哦……最后到底是闹革命党,皇上不当皇上了……”陈老叟拿火钳架着火塘里的木炭,又问他们,“现在外头又闹什么?”

潘健迟笑了笑,说:“还不是打来打去,这个想当官,那个想发财。”

陈老叟点了点头,说:“这世上的事,就是这样子,要是都想不当官,都不想发财,也就太平喽!”潘健迟倒没想到会在这样的山间,跟这样一位老农说这些话。真实的,白发渔樵江拄上,惯看秋月春风,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那老叟从火塘的炭灰里扒出几块烘好的地瓜给他们吃,说:“先垫垫饥,山里没点心,这是自己家里在山上种的粗玩意儿,倒是蛮甜的。”说完就起身去灶间帮老婆子杀鸡。潘健迟受过新式的教育,凡事讲究女士优先,便先让给闵红玉,只想这样看上去黑乎乎脏兮兮的东西,她大约碰都不愿意碰呢。谁知闵红玉道了声谢就接过去了,三下五除二就剥掉皮,吃得津津有味。一边吃一边告诉他说:“山里的地瓜是最好吃的,尤其好吃的是这种火塘里烘出来的,我小时候就爱在炭火堆里埋地瓜,可惜每次总吃不上。”

潘健迟问:“你小时候?”

闵红玉瞥了他一眼,说道:“怎么?不许我有小时候啊?谁不是清清白白的人家出身?你以为我生下来就是唱戏的吗?”

潘健迟受了她这样一番抢白,便不再说话。看她拿着块地瓜,脸被火塘里的热气烘得红彤彤的,她一贯脂粉浓艳,但走了整天的山道,脂褪粉洇,双颊被火一烘,倒有点像脸颊上新添两团胭脂红晕,只是这红晕比胭脂要自然许多,真显得有几分稚气,仿佛换了个人似的。他说道:“那倒不是的。”

“我小时候也在山里住。”闵红玉说,“家道还算过得去,穷,也有几亩薄田。我爹娘喜欢我两个弟弟,我心里也没怨气,谁叫他们是男孩子呢?后来到了荒年,山里大旱,泉眼都枯了,连人都没水吃,牲口、田里更顾不上了。委实收不到几颗粮,我爹就叫我舅舅带我出来,折了身价银子,拜了师傅学戏。科班规矩大啊,师傅就是再生父母,打死不论,亲生父母都再不相干的。打小都说我记性好,早年间村子里头闹灶火,我学什么像什么十里八乡的人都说我能有出息。进了班子,师傅教戏文,我一遍就能记住。嗓子也不错,说是祖师爷赏饭吃,要唱,真能唱红了……我还记得第一回登台,师傅说,这一出要是唱好了,你下半辈子也不愁了。”说到这里,她突然淘气地一笑,“你猜猜我第一出戏,唱的是什么?”

潘健迟摇了摇头:“我可猜不到。”

“你这个人没趣透顶,怪不得女人都不喜欢你。”闵红玉白了他一眼,“只有秦桑那种傻女人,才把你当宝。”

潘健迟被她刺了这么一句,也只淡淡一笑,并不辩驳。闵红玉却自顾自说下去:“可是我这辈子都记得呢,第一出戏唱的是《寄扇》。上台之前我的心啊,都跳得快要从嗓眼儿蹦出来了。从后台偷偷那么一看,底下黑压压全是人啊!坐的满满当当的,我看了都直发晕,耳朵里听着那点子,嘁儿锵嘁儿锵嘁儿锵……”她稍稍顿了顿,竟然轻声唱起来,“寒风料峭透冰绡,香炉懒去烧。血痕一缕在眉梢,胭脂红让娇。孤影怯,弱魂飘,春丝命一条。满楼霜月夜迢迢,天明恨不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