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赛(第3/11页)

“好吧。”露西·托尔斯生气地把头发往后一揽,露出前臂内侧,那里沾了一层家里的灰尘,上面有一道道干净的地方,已经干了,是上次洗手留下的。“亲爱的,你要是不跟我们一块儿干活,就最好出去,”她告诉儿子。“请吧。”

拉塞尔·托尔斯就把那个球塞进口袋,走过那条短短的野草横生、未经修剪的缓坡,走到公路边,无事可做,只是站在那儿看汽车。贝克家很快就会开着她们的旧福特车来,要么在她们搬家的小货车之前,要么是之后,他想好了让她们发现他在那儿也许会挺好,就像派驻在行车道上的一个彬彬有礼的哨兵。

拉塞尔在许多城镇住过,搬过很多次家,他一直不喜欢搬家,而这次新冒险是最没有什么指望的。自从他们都是六岁以来,他就偶尔被迫跟南希·贝克熟起来,可他一直躲着她,要么是她躲着他,因为他们都明白他们的妈妈才是朋友。现在,也许还有以后几年,南希的卧室和他的会在短短的同一条走廊上,只有一个卫生间;他们会一起吃饭,很有可能在其他的时候,也不会跟别人玩在一起。他们已被安排在三年级不同的班里,校长说过这样安排“明智”,但即使这样,肯定还有别的难处。要是他带学校里的谁回来(如果说他真的能交上朋友,他现在还不愿意去考虑),南希也出现在这座房子里,会完全不可能解释清楚。

那辆A型车真的靠过来并抖晃着拐上行车道上时,贝克太太先下来,要拉塞尔一直在那儿等小货车开过来,因为她拿不准司机知不知道是哪座房子。接着南希下了车,过来跟他一起等,她手里拎着一个行李箱和一个样子脏兮兮的小泰迪熊。她拿不准地微笑着,拉塞尔马上低头往地上看。贝克太太用脚踩熄一根香烟,费力地走向厨房门口时,他们两个显然都感兴趣地看着。

“知道这条路为什么叫邮政路吗?”他问,一边眯着眼往路上远处看。“因为它一直通到波士顿。实际上应该叫波士顿邮政路,我想叫‘邮政’,是因为他们顺着这条路送邮件。”

“哦,”南希说。“嗯,不,我原来不知道。”接着她把泰迪熊举起来说:“他叫乔治。从我四岁时,他就天天晚上陪我睡觉。”

“哦,是吗?”

直到那辆小货车慢下来好拐弯时,拉塞尔才看到它。不管怎么样,他还是用力挥手,可是司机没注意到,也不需要。

没过几周,南希·贝克就证明自己是个不可理喻的人。她性格倔强、爱生气,还特别爱哭。她那件连脚睡衣被剪开的脚部样子滑稽,她有颗抢眼的门牙难看地叠在另一颗上面,长在一个相貌一般、讨人嫌的小女孩的嘴里倒挺合适。她死乞百赖地缠着爱丽丝·托尔斯,甚至在爱丽丝委婉地一次又一次不鼓励她那样做时还是如此。(“现在不行,南希,我跟你说过。我在忙着呢。”)尽管露西·托尔斯偶尔正式努力过和气一点,但是好像也一直对她感到灰心。“南希不是个很——吸引人的孩子,对吗?”她有次沉思着跟她的儿子说过一次。拉塞尔不需要更多证据来知道南希有多么差劲,反正已经够多了:她自己的妈妈也好像认为她不可理喻。

有几个早上,托尔斯一家人吃早餐时,得尴尬地坐着听那对母女关上门在楼上吵架的噪音。“南希!”伊丽莎白会叫道,带着跟她有时候背诵爱尔兰诗歌时同样做作的调子。“南希!我对这一会儿都受不了。”从头到尾,还传来南希带着哭腔的声音。会有一两声重击和摔上门的声音,然后是伊丽莎白一个人穿着高跟鞋走下楼时格登格登的响亮声音。

“有时候,”她有天早上走进餐厅,咬着牙拉长声音说,“有时候,我希望那个孩子沉到海底。”她把自己的椅子拖出来然后坐下,那种气势,足以说明她挺高兴那样说了,而且还会再说。“你们知道这次是为什么吗?是鞋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