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1932年(第2/2页)

我还记得起那响亮的破裂声,我的牙齿和骨头都感到了震动。色拉碗打烂了,声音刺耳极了,既好听又可怕,好像是钢琴本身爆炸了。司各特想向我扑过来,他踩在了像雹子一样铺满地毯的碎玻璃上,脚流血了,在地上留下了两道鲜红的印痕。有一刻让人十分诧异,他一动不动地站在房间当中,站在与路易斯和我等距离的地方,惊讶地张着嘴,不知如何是好。路易斯在一张椅子上坐下来,硬充好汉,咧着嘴看着这场面。我颤抖着,没有说话。放映机在寂静中嗡嗡地响着,影片中的窃窃私语是我听见过的最淫秽的语言,司各特曾和我四目对视,两人都在想谁去关了它。后来还是他踮着被刮破的脚尖,平衡着双臂,走到房间的那头把放映机关了,房间里的空气缓和了一点。我感到自己的双腿发抖了,地面陷了,然后出现了巨大的黑洞。

*

1940年

我跪了下来。

从此,下跪的就是我了。

我等着别人来找我:我独自一人无法站起来。

他们来了,穿着白色的保护服,又大又软,是粗布做的长衣,使他们看起来很无辜,像虚无一样无辜。

一束头发出现在我眼前,扫过我的眼睛,撕破了我的眼帘。我的头发的颜色为什么这么快就变深了?随着年龄的增大,人们都以为头发会变白而不是变黑。剪掉这束头发,剃光头。要么就不要再提它。把这几句话写下来:“一束长长的黑发斜斜地剪了下来,那天,她独自一人凝望着疲惫无力的大海,男人们在散步的小道上抽烟,女人们消失在折叠式躺椅上,孩子们在沙滩上奔跑。”

我懂得怎么组句。你们可别忘了,我有个当作家的丈夫。但我是自己学会写作的,没有他的帮助啊,他可没有一点功劳。

我懂得比他早。早在他在第一个本子上的第一页写下第一笔之前,我就懂得如何写作了。

写作,我懂。我给他所有的杰作提供了养分,不是作为女神缪斯,而是作为素材,就像一个被迫的黑奴,她那个当作家的主人好像认为,婚约意味着丈夫可以剽窃妻子的东西。穿白大褂的精神科医生们有一种理论:我之所以恨司各特,是因为他把我当作了他所有作品中的女主人公,他把我当做了素材,偷走了我的生命。不是这么回事。因为这一生命是属于我们俩的,那些素材应该由我们俩分享。事实上,是他用了我写的文字,抄袭了我的日记和我的书信,在我独自写的文章和小说上署上了他的名字;事实上,是他偷走了我的艺术,并相信我毫无才能。你们要我怎么想?灵与肉被陷害、滥用和剥夺,这就是我的生活状态,这不叫活着。

医生们喜欢司各特,他们肯定会来帮司各特的,替他拔掉脚上的刺——我说什么?拔掉插在他心中的长矛,这个长矛就是他疯了的太太。司各特和他由医生组成的法庭说,写作对我有害。跳舞对我的身体不利,而写作对我的精神健康很危险。所以,画画可以。我可以画画。以自我为中心,接受丈夫的统治,这是允许的,安全的。那将皆大欢喜。可谁告诉他们我不会画淫秽的东西,画充满着性与血的暴烈场面?他们应该受到这种攻击。

然而,我没有画那些东西,我在画纽约,画巴黎,画我所知道的最为繁忙的城市。我画圣经故事中的场面,画大量的道德说教寓言。在我们的亚拉巴马,这些东西卖得比乡村风景好得多。

从此,我负责给帕蒂和我自己赚钱。菲茨的书现在一点都卖不动了,除了在法国,法国人现在还喜欢他,但他所得甚少,仅够喂鸟。家庭的主人,现在是我。我觉得自己能够胜任。我重新学会了走路,一天走好几个小时。走路的时候,我的精神解脱了,我的思想飞翔了——那可不是乱飞。我恢复了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