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妈的别针(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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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昂蒂布,我以为能找到昔日的平静。司各特去巴黎忙《了不起的盖茨比》出版的事了,来自美国的消息让人高兴:小说取得了成功,媒体和公众都很喜欢——仅仅几天时间,它就登上了畅销书榜首。我为他而感到骄傲,为我们感到骄傲:这本书太漂亮了,我再次成了书中一个让人渴望、命中注定要让男人倒霉的女主人公。
在完全白色的巨大别墅中,反射到墙上的阳光有时会让人难以忍受。我开始戴墨镜,游泳一直游到筋疲力尽。我去邻居默菲家里,晚上在那里骑马。有时,他们留我吃晚饭,这只能让我显得更加虚弱,更加孤独(司各特借口说让巴黎的一个大专家看看耳朵,带着帕蒂走了),更加节俭(“瞧,泽尔达,可不能老吃土豆和蘑菇!”),最后,我从这些晚会回来时,感到更加沮丧和忧郁。我不止一次想打电话去空军基地,想知道他是不是还在那里工作,但我克制住自己的欲望。有几个晚上,我忧虑得实在受不了了,差点回到崖边小道,去圣拉斐尔去找乔。我的身体从来没有因为缺谁的身体而这么痛苦过。离开他,就像被人浸在冰水里,先是浑身哆嗦,感到冷,随后就神志不清了,身体的表面开始发烫,比在火里烤还烫。
我才不在乎自己呢:悬崖边的那条小路(它好像与悬崖难解难分)多次让我想闭上眼睛,开车冲向那茫茫的一片虚无。那些晚上,我吞了药片,镇静剂,喝了许多香槟。12个小时之后,我醒来了,惊慌失措,觉得头很疼,但我坚持住了,我因此而感到自豪:一个勇敢的妻子。
是的,有几个星期我一直认为,对司各特和我来说,也许并没有一切都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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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那个大胖子进入了我们的生活。他喜欢斗牛和刺激性很强的东西。那是个最无耻的作家,在美国的声誉正与日俱增。但在那时,他还没这么胖,没这么出名,甚至还没有发表过作品。一定是司各特写信给斯克里布纳出版社的马克斯韦尔,推荐他读这个前途无量的年轻人的作品并且出版它。这个人虽然年轻,但牛皮烘烘,说谎成癖。我看见他们回来,两人脸色苍白,胡子拉碴,一脸幸福的样子。在昂蒂布海角的别墅里,我仿佛又看见他们走进玻璃门,听见司各特激动地在向我介绍说:“泽尔达,这是路易斯,我经常跟你提起的路易斯·奥康诺尔。”我立即惊呆了,路易斯是那么傲慢,那么自信,只有蠢猪和假艺术家才会这样。
一握手,我就想扇他耳光。
尽管我知道是司各特把他从丁戈夜总会[18]捡来的,但那又怎么样?
他们俩赶了一夜的路,开着司各特用《盖茨比》的首次稿费买来的雷诺跑车。看着司各特圆睁着眼睛,目光落在那个假惺惺的崇拜者身上(我绝不相信路易斯在这个小镇遇到菲茨之前读过他的一行字),我就知道他被吸引了,跪倒在那个那么强壮、那么富有阳刚之气的人面前。啊,司各特曾多么想成为一个足球冠军啊!15岁的时候,他就在体育版上而不是在图书专栏上看到了自己名字,但他没考上大学,竿子不够长,没有打到果实。
这两个男人从来没有想过互相之间在身体方面有多大的诱惑,他们的投机之处更多是在语言方面,在情感方面,比如忠诚、英雄主义或各自的才能。
我很快就明白了,这个胖子只有一个目的:从司各特那里夺得荣誉。如同我知道自己成了他的一个障碍,一个竞争对手一样。在他眼里,我是个敌人。为了让司各特名誉扫地,他得有武器,可他不知道采用什么武器,他根本不懂得我们的解放文学。一涉及到那方面的东西,他便显得那么可笑!他那些血淋淋的故事让我们恶心。这个平庸的作家喜欢抓住公牛的睾丸……这一定会让他永生难忘或者激动万分,因为他没有那玩意儿。除非他喜欢斗牛士的睾丸,那毕竟是人们所见过的最棒的睾丸,包在他们黏糊糊的或金黄或粉红的短裤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