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玉别(第5/10页)
他向儿子要来纸、笔,支起病躯,伏在女儿的书桌上,动手写一封信,每写一行,都要花费极大的体力,喘息一阵,端详着那张照片,积蓄一些力量,再继续写。他那麻木的手很难把笔拿稳,昏花的老眼很难把纸上的横格看清,字写得很大,而且歪歪扭扭,互相重叠着、扭结着,如果收信人真能收到,看的时候也是相当费劲的。这封信,他断断续续地写了好几天,写得很长,装在信封里,鼓鼓囊囊的像个包裹。信封上,用英文书写的是当年沙蒙·亨特的地址,拜请他无论如何想方设法也要找到梁冰玉,把这封信转给她,如果他的老朋友亨特先生还健在的话。
他已经好多年没给任何人写过信了,觉得写这封艰难的信、痛苦的信也是一种享受。发明书信这种东西的人真是了不起。信是人和人对话的继续和替代。人和人并不是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对话,有时候面对面都不能对话,有时候想对话又见不着面儿。信能把嘴里说不出的话、心里的话写出来,信能把人的思想感情传到千里万里之外的见不着面儿的人那里去。所以信比语言更顶用。他突然意识到信是那么可贵,那么重要。如果话不能说,信也不能写,人就会憋死、愁死、苦死。为什么早不写这封信呢?早就该写。如果五年前写这封信,还可以告诉冰玉关于女儿的好消息。但那时候他没有勇气写,他总觉得自己不配给冰玉写信。现在就更不配了,却又必须写。不写这封信,他死了都不能瞑目,会永远受冰玉的谴责。他希望今世的债,今世了清,不要拖到后世!
这封信太重要了!
他吃力地喘息着,把信封的封口粘好,郑重地交给天星,嘱咐他赶快寄走,一定要挂号,寄航空信,别怕贵。那神情,不亚于以命相托。他不告诉儿子这封信的内容和目的,儿子不认识信封上的英文,看不懂。他曾经懊悔没有教儿子学英文,现在不懊悔了。
天星原以为父亲是在奉命向公司“交代罪恶历史”,不写是过不了关的。却不料父亲写的是信,他一看那鼓鼓囊囊的信封和上面的洋文,就傻眼了。在这种日子口儿给外国人写信?爸爸这是找死啊!
“快……快去啊!”韩子奇躺在床上,眼巴巴地望着儿子,催促他。
“哎。”天星答应着,走出了爸爸的房间,带上门。
他没有去邮局,而是回到自己的屋去。陈淑彦还没下班,青萍哄着结绿在床上玩儿。
天星手里拿着那封沉甸甸的信,匆匆撕开信封,急于知道里面的内容。他根本不懂得私人通信秘密是受法律保护的,这时候法律其实也已经不管事儿了,这封信,他不检查也有人检查,倒不如他先“检查”。
里面的信是用中文写的,他认识,但很难辨认,得猜,得琢磨。他一看上款写的是小姨的名字,内容也就不难琢磨了!
天星记得小姨,记得清清楚楚。二十年前小姨回来过,在家住了一宿,第二天扔下新月就走了。那一年天星十一岁,十一岁的孩子什么都懂了,什么都能记住了。他越大就越明白了那件事儿给这个家留下了多么惨痛的创伤。他知道妈妈恨小姨,恨她抢走了爸爸。妈妈不是一件衣裳,不是一所房子,妈妈是人,怎么能让爸爸想要就要、想扔就扔呢?妈妈不但恨小姨,也恨爸爸,恨他的心太狠!那恨,是爱到了极点的恨。她到底还是爱爸爸,他回来了,还是收留他,跟他过日子,妈妈是怕这个家散了,怕天星没爸爸!
可是小姨一走,新月就没妈了。大人之间搅不清的纠葛给儿女造了罪了!天星尽着自己的力量保护妹妹,尽着自己的心疼爱妹妹。妹妹从小跟爸爸学的一口好英语,妹妹上完中学又考上了大学,他一点儿也不妒忌。那是他自己没赶上好时候,他的童年是在爸爸不在家的时候度过的。在奇珍斋垮了之后,到爸爸有了工作之前,那个空档儿是个战乱年月,也是家里最困难的时候,他不知道爸爸还藏着那么多值钱的玉。为了挣钱养家,他勉强上完了初中就主动要求进厂当学徒了,那年他才十五岁,踮起脚后跟儿才能够到机器!但是他不后悔,不埋怨,他愿意自己把苦都吃尽,把甜都留给妹妹!谁知道,妹妹的命比他还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