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80节(第3/8页)



  赵亮被学校叫去谈话之后,陈霭向他打听:“他们问你什么了?”

  “没问什么,就问了一下孔子学院的事—”

  “那你说什么了?”

  “你放心,我肯定没说他的坏话,他是我的导师,我毕业还指望他的—”

  “你知道这点就好,别干那些损人不利己的事—”

  “我从来不干损人不利己的事,我还帮他说好话了。”

  “你说什么好话?”

  赵亮表功说:“我说他肯定没有经济问题,他帮助我们孔子学院的人,都是自己掏腰包,像我刚来时读书的钱啊,我回国时的机票钱啊,等等。”

  她听得头皮一炸:“你提你的学费干什么?那都是—私人之间的交往,跟他的行政管理有什么相干?”

  赵亮强词夺理说:“怎么不相干呢?既然他是这么大方的人,怎么会贪污公款呢?”

  她见赵亮已经对学校说了,知道再怎么纠缠也没用,遂不跟赵亮多说,马上跑到滕教授那里去汇报。

  滕教授好像已经失去了分析能力,或者是失去了分析的热情,似乎既不担心,也不关心,只说:“我也不知道他这样说是好是坏,我们到时候问律师吧。”

  哪知道,律师也认为赵亮的做法对滕教授的案子有帮助,律师的理由是:既然滕教授掏自己的腰包帮助孔子学院的人,那说明他不是个贪财的人,假若滕教授在经济上有点什么问题的话,那一定是因为不了解美国的法律和规章制度,而不是贪污腐化。

  这下滕教授看到了一线希望,马上跟那些受过他帮助的人联系,让他们出具材料,证明他曾经掏自己腰包帮助过他们。

  陈霭对此将信将疑,私人掏腰包帮助朋友,是一回事;贪污挪用公款,是另一回事。一个人完全可以一边掏腰包帮助朋友,一边大把大把贪污公款,怎么可以用一个人对朋友的私人情谊去证明这个人在经济方面的正直清白呢?但律师是美国土生土长的白人,又在美国干了这么久的律师行当,应该比她懂得更多,她也不便多言。

  审查的事拖了一个多学期,终于有了阶段性结果,由负责孔子学院的provost(副校长)给滕教授发了一个函,称由于他在学校发给他的电脑上存有大量私人照片,违反了C大某规章制度第某条,现经学校讨论,决定解除他孔子学院院长职务。至于他的教职问题,将由他系里与他interview(谈话)之后再作决定。

  滕教授和陈霭仔细研读了这封信,感觉比预期的结果要好,可以看出学校是打定了主意要解除他的孔子学院院长职务的,但又找不到什么借口,只好拿出这么蹩脚的一个借口来,什么占用公家电脑硬盘,这也太可笑了!

  但当他们拿着这封信去见律师的时候,律师一看信函,就脸色大变,连说:糟了,糟了,这个interview你千万不能去,要坚决拒绝,如果他们强令你interview,你就辞职。

  滕教授懵了:为什么?为什么interview不能去?

  律师解释说:这是他们解雇人时惯用的花招,通常都是利用interview的机会,诱导你,诈出你的口供来,然后用来整你。

  滕教授吓坏了,答应不去。但陈霭不理解,不禁问道:他们能诈出什么口供来?既然滕教授没犯什么错误,难道他们能诈出错误来?

  律师不屑地说:你不懂,一个没犯错误的人,到了那种时刻,也是会慌慌张张乱说话的,他们问的问题又tricky(诡异,狡猾),三下两下就会让你落入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