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第4/8页)
她分明听见自己下巴掉地上的声音。
芳准仔细看着她,忽而又叹了一声,在她红彤彤的脸蛋上轻轻捏了一把。
“凡人要成仙,何止上百年,纵然我是师父口中的天才,也花了百余年才得道。如你这般资质普通的丫头,大约还要再多个百年。两百年的工夫,便是神仙,也要憋成石头了。”
胡砂先因为他说自己资质普通,立即把嘴巴撅起来了,后面听他说要憋成石头,又忍俊不禁,低声道:“我哪里都普通,没什么特别的地方,师父为什么要喜欢我?”
芳准为难地摸着下巴,想了半天:“这个么……要说漂亮,确实不够标准。琴棋书画也不行,以前还很听话,如今却变顽劣了。至于洗衣服、打扫,想来凤狄做得也比你好。要说善解人意,我早已放弃你这颗榆木脑袋了。”
这么说来,岂不是完全不合标准?胡砂的下巴又要掉下去。
见她神情郁闷古怪,芳准不由笑了起来,抬手像是想抱抱她,不知想到什么,又忍住,将手慢慢背到身后,转过身,不去看她。
“倘若世间众生一早便知道自己会喜欢上什么样的人,只怕也不会有那么多的旷男怨女了。我要美貌与聪慧来做什么?这两样我都不缺。”
活了三百年,什么样的人没见过。聪明的,愚笨的,痴情的,凉薄的,狡猾的,无邪的。比胡砂好的有太多,可那些他并不想要,因为不想要,所以都是浮云般的存在。
喜欢一个人,一定要理由吗?一定要仔细剖开,细细分析,何时动心,何时心痛,何时茫然?这样的喜欢,教人疲惫。
“胡砂,你令我喜悦,便已足够。”
他抚上她的脸颊,手指沾到肌肤,便眷恋地舍不得离开。指尖只觉滚烫,面前的少女面红如灼,星眸含醉,他情不自禁便要靠近她。
昨晚的吻太敷衍,结束得太快,还未能品尝到那种销魂蚀骨的滋味。他的心忽然便激烈跳动起来,有一种冲动,想紧紧抱住她,低头去吻她。
胡砂低低叫了一声:“……师父。”
芳准硬生生停在那里,半晌,只在她柔软的头发上揉了两下,微微一笑:“好了,去入定吧。”
到底还是理智打赢了感性,胡砂乖乖地坐在瀑布下入定(其实就是和激烈的水流作斗争,而且惨败),芳准倚在青石上看书,估摸着大约有两个时辰了(其实一个时辰还没到),他把书一丢,将湿漉漉的胡砂从水里提了上来。
胡砂很悲观地想,照这样下去,只怕再过两百年,自己也成不了仙。
不过坐了那么久,她没觉得有什么帮助,怀里的水琉琴反应却十分大,一时发出嗡嗡的鸣声,隐隐放出光来,像是要活了一般。
她想起一号丫头说的五色涧,不由问道:“师父,您出来就是为了寻找这五色涧?真的能让第五根弦长出来么?”
芳准点了点头:“时机还未到,再等两天。”
从五色涧回到竹林的小屋,如果用腾云或者缩地,眨眼工夫就到了,不过彼时两人好像都不想用法术,手牵着手,就用两条腿硬走回去。
胡砂明明很累,她体内的魔血刚被洗干净,加上在瀑布底下顽强斗争了一个时辰,两条腿都在打战,可心里却一点也感觉不到。
远远地,望见竹林里一座简陋的小茅屋,居然觉得亲切无比,像是自己的家一般。
她忍不住停下脚步,静静打量夕阳余晖中的竹林,心里有一种前所未有的平安喜乐。
芳准捏了捏她的手,低头笑道:“走吧,回家。”
回家。他不用问都能猜到她心底的话,当真是个水晶琉璃人。
胡砂朝他微微一笑,忽听他又道:“怎么说我好歹也是个真人,住的地方也得起个气派点的名字才好。你看桃源清远,这个殿那个峰,就连青灵真君住的地方都叫逍遥殿,咱们不能被比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