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第4/6页)
然而,进城之后,我肌肤的古铜色就逐渐消退,看起来黄得像东方人,所以照理说我应该为自己的穿着和肤色感到仓皇不安,但跟朵琳在一起,我就忘掉这些忧虑,反而觉得自己聪明绝顶,睥睨群伦。
有个男人朝我们晃过来。他穿着蓝色的格纹衫,黑色的斜纹棉布裤,脚上那双皮革牛仔靴的靴面有手工雕饰的图案,半晌前就站在路边一间酒吧的条纹遮雨棚底下,对着我们这辆计程车直瞧。我清楚地知道他是为朵琳而来的,所以不存任何奢想。他在静止的车阵中穿梭,踅到我们这辆车前,以迷人的姿态斜倚在敞开的车窗上。
“两位美丽姑娘,良宵当前,为何独自搭车?”
他咧出大笑脸,露出洁白牙齿,活像牙膏广告。
“我们正要去参加派对。”我脱口而出,因为一旁的朵琳忽然呆若木鸡,失神地拨弄白色蕾丝的皮包保护套。
“听来挺无趣的。”男人说,“这样吧,两位跟我到那儿的酒吧喝两杯,如何?我有朋友在那里等着呢。”
他朝雨棚底下那几个穿着随便、姿态懒散的男人点点头。他们一直看着我们这里,一见到他回头瞥向他们,一群人吃吃窃笑。
听到那种自以为是的笑声,我应该有所警觉,偏偏这时车阵出现移动迹象,我知道如果继续坐在车里,不出两秒钟,我就会开始后悔没把握良机看看纽约的另一面,这一面可是杂志社悉心安排的行程所见不到的。
“如何,朵琳?”我说。
“如何,朵琳?”那男人学我说,又咧出大笑脸。到今天我仍想不起他不笑时到底是什么模样。我看,这家伙一定无时无刻不在笑。对他来说,这种笑容大概是再自然不过的吧。
“嗯,好吧。”朵琳对我说。我俩打开车门,就在跨出去时,计程车刚好徐徐开动。下了车后,我们走向酒吧。
忽闻一阵刺耳的刹车声,紧接着是闷闷的两声,砰──砰。
“喂!”我们那辆车的司机从车窗伸出头,脸色铁青,满面怒容,“搞什么鬼呀?”
他紧急刹车,后面那辆计程车反应不及,追撞上去,车内的四个女孩被震得东倒西歪,挣扎着爬起。
前来搭讪的男人哈哈大笑,把我和朵琳留在人行道上,径自走回计程车,塞了一张纸钞给司机。四周喇叭声不绝于耳,吼骂声此起彼落。我们看见杂志社里的女孩鱼贯下车。顿时,一辆辆的计程车仿佛只载了伴娘的迎亲车队。
“来吧,弗兰基。”男人对他那群朋友的其中一人说道。一个臭着脸的矮个儿立刻出列,跟着我们进酒吧。
弗兰基这一型的男人,我看了就倒胃口。我脱鞋只穿袜时,都将近一百七十五厘米高,所以跟矮个儿男人在一起,我得稍微弯腰驼背,臀部一边高一边低,好让自己看起来矮一些。但这样一来,我会觉得自己像跑龙套般蠢拙可悲。
有那么半晌,我奢想他们会依照身高来配对,这样我就能跟一开始前来搭讪的那个男人──他起码有一百八十厘米高──走在一起,没想到他紧挨着朵琳,看都没看我一眼。我自顾自地坐在朵琳身边,假装没注意那个弗兰基就贴在我的肘边。
酒吧里灯光昏暗,我几乎什么都看不见,除了朵琳。她的头发是白色,衣裳也白,整个人白得银光闪闪,应该是吧台上的霓虹灯投射在她身上造成的吧。我让自己融入阴暗中,变成底片,而底片里的影中人却跟我素昧平生。
“嗯,咱们喝什么呢?”男人咧着大笑脸问道。
“我想来杯‘古典鸡尾酒’。”朵琳对我说。
说到点酒,我实在没辙,因为我连威士忌和琴酒都分不清,没一次点到我真正喜欢的口味。而巴帝·魏勒和我认识的其他大学生又穷到买不起烈酒,要不就是对酒嗤之以鼻。真想不到有那么多大学生不抽烟不喝酒,这种人全让我给碰上了。巴帝·魏勒顶多只买过红葡萄酒“多宝力”(Dubonnet),而这还是当他想证明医学系的他也有审美品位时,才会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