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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高潮吗?”
“没有,先生。他开的是一辆福特车。”
尼可没有笑,他从来不会笑。倒是法官笑得躲到了桌子底下,还有一个陪审员简直是从椅子上笑翻了,尼可却连晃都没有晃一下。“等到我们都退庭以后。”我告诉肯普和斯特恩,“尼可发誓,他再也不会和我一起办案子了。他说,因为我当时也笑了,我让陪审团产生了一种不严肃的感觉。”
今天,尼可倒是看上去非常开心,周身都散发着一种权势的光芒。他站得笔直,穿着一套深色的新西装,又别着一朵小小的康乃馨,显得很整齐干净。他前后走动,和记者随便闲聊几句,对记者提出的各种问题,总是能在回答中巧妙地加上几句个人意见,举手投足之间很有一种吸引人的活力。我想,有一点儿是绝对肯定的,那就是,这个浑蛋很高兴看到我现在的下场。他是这段时间各大媒体上的英雄人物,是破获了年度第一大谋杀悬案的人。随便拿起一份本市的报纸,都能看到他那张脸。上周,我就在报纸上看到了两个专栏,都建议尼可去参加两年后的市长竞选。尼可的回答是,他只会对波尔卡罗效忠,但看到这些专栏的人大概都知道这背后的策划到底是谁。
斯特恩说,不管怎样,尼可已经表示了要公平公正地处理这个案子。他也许对媒体说了不少我们都认为不恰当的话,但并不是所有透露出去的消息都是他说的,甚至也都不是莫尔托说的。这样一起轰动的案子,不是警局内部所有的人都能做到绝对保密。关于调查的进程,尼可对我们都公开了,也告诉了我们所有新获得的证据,还提前通知了我起诉书的内容。他相信我不会畏罪潜逃,最重要的是,到目前为止,他也并没有给我加上妨碍司法公正的罪名。
在我们刚刚开始碰面的时候,斯特恩就首先指出来,如果我被加上在调查过程中蓄意隐瞒事实证据的罪名,那我的麻烦可就更大了。
“拉斯迪,陪审团很有可能会相信你那天晚上确实在卡洛琳家,而且会认为你应该坦白这一点,而不是在你和雷蒙德、莫尔托、尼可还有梅可的那次会面中对此撒谎,你对利普兰泽说不要查你家电话记录的话对你也非常不利。”
斯特恩说这些话的时候语气很平常。他一边说,一边还在嘴角叼着一支雪茄烟。他是我所认识的人中处事最谨慎的,不知怎么的,我很清楚他为什么要提起这个话题。他想问的是,我们需不需要找尼可达成认罪轻判的协议?如果只是妨碍司法公正,我最多被判三年,如果表现好,一年半就能出狱,我还可以看着儿子慢慢长大。再过五年,说不定还能重新拿到律师执业的资格。
我还有理性分析的能力,但我无法控制情绪上的惰性。我只想回到原来的生活,再别无所求了。我多么希望这一切都不是真的,我不想这辈子都被钉上杀人犯的标签。如果认罪,那就相当于同意给自己做了一场不必要的截肢手术,甚至更糟。
“我不会认罪的。”我对斯特恩说。
“当然不会。”他带着怀疑的神情看着我,他并没有问我这个问题,他不明白我为什么会主动提起。
我们都以为尼可会把这项罪名加到起诉书里,因为它更容易定罪,但他并没有。在过去几周,我知道检方已经准备好了起诉的内容,我突然会冒出一些奇怪的想法,总是幻想我被起诉的罪名大概只有妨碍司法公正这一项,但实际的情况是起诉的内容只有谋杀这一项。检方作出这样的决定,大概也有策略上的考虑。如果陪审团认为我确实犯了杀人罪,可又对这案子的间接证据还无法确定的话,那么很有可能会判我妨碍司法公正罪,但检方无法接受这个结果。起诉书下达的那一天,斯特恩对我说出了他对尼可这个决定的解释,让我觉得很惊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