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第6/25页)

沃森点点头,以示赞同。

“你好啊,芬莱。”一个身材高大的人走到了桌旁,他的声音中透着男性的阳刚之气。他身上的西装是雷布思所见过的西装里看上去最贵的:蓝色面料,质地如丝,打着银色的暗线。他的头发也是银白色,尽管看脸,他只不过40来岁。一位娇小的东方女性站在他身边,身体微微倾向他。她看上去更像一位姑娘,长得标致可人,桌上的人无不敬畏地要站起来。只见他摆摆手,示意大家不要动。女人的愉悦之情隐藏在眉梢眼角。

“你好啊,马尔科姆。”芬莱·安德鲁斯指向来人介绍说,“这位是马尔科姆·兰因,我们的大宣传家。”最后这个头衔显然是多余的。没有人不认识马尔科姆·兰因,他是绯闻专栏的常客。他张扬的生活作风招人又嫉又恨。同时,他在法律界最受人鄙视。他到哪儿都是一部小型电视剧。要说他的生活作风放荡的话,起码是给星期日小报提供了好的素材。据雷布思所知,他还是一位十分杰出的律师。他必须是杰出的律师,否则其他的各种角色就只配做墙纸了。当然,那些角色不是墙纸,可都是实实在在的板砖、水泥。

“这些就是我跟你说起的小活动成员们。”安德鲁斯指向在座的人。

“哦,对,缉毒运动。”兰因点着头,“想法很好,警司先生!”

听到这句赞美,沃森的脸都要红了,其重点在于兰因知道沃森是谁。

“芬莱,明天晚上的安排没忘吧。”兰因继续说。

“牢牢写在我的日记本里呢,马尔科姆。”

“很好!”兰因环视了一下在座的人,接着说,“事实上,我想邀请大家都来。就在寒舍,小聚一下。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就是想跟大家聚聚。时间是明天晚上8点,是个很随意的聚会。”他揽着女伴白皙如瓷的腰肢,一边说一边往外走。雷布思听到并记下了他最后的话:他的住址,在赫里奥特街,新城最靠外的小区。这是个崭新的世界。尽管雷布思不知道邀请是不是认真的,他还是决定去赴约。一辈子也就这么一次了。

过了一会儿,话题就转到了缉毒运动上。服务生端上来了更多的面包。

“面包,”腼腆的小伙子把另一卷旧报纸放到福尔摩斯倚着的柜台上,说道,“大家都钻到面包[3]里去了,我很担心。你知道吗,他们只关心比别人赚得多。我的同学,14岁起就清楚他们长大了要做银行家、注册会计师、经济学家。生活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了。这些是五月份的。”

“什么?”福尔摩斯把重心换到另一条腿上。他们怎么就不能放上几把椅子呢?他都在这儿站了一个多小时了,翻着过去的旧报纸,每天一份日报和一份晚报,手指都被油墨染黑了。刚开始,还有些之前错过的头条或足球新闻能吸引他读一下。但很快他就厌倦了,只是机械地翻着。而且,翻了这么久,他的胳膊酸疼酸疼的。

“五月份,”年轻人解释道,“这些是五月份的报纸。”

“哦,好的,谢谢。”

“六月份的看完了?”

“是的,谢谢。”

年轻人点点头,把报夹一端的皮扣扣好,费力地抱起夹子,慢慢走出房间。又是一堆,福尔摩斯打开夹子,继续翻动新一摞的旧报纸。

雷布思判断错了。这儿根本就没有年长的有着跟电脑一般的超强记忆的老人,这儿也没有电脑。所以他们必须依靠纯手工,一页一页地翻看,寻找那些熟悉的、角度独特,且让人耳目一新的照片。为什么?他一无所知,这无知状态令他很郁闷。但愿今天下午跟雷布思见面时,他能理出些头绪。外面传来沙沙的脚步声,那位小伙子又进来了,耷拉着胳膊,下巴微垂。

“那你怎么不跟你的朋友们似的呢?”福尔摩斯随意跟他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