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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第4/4页)

好吧,知道了……

她可以待在现在的地方,很安全,而且很可能在他脱逃之前,其他的警察会赶到。

但是萨克斯想到公寓里那个倒在血泊里的女人——现在可能已经死了。她想到那名被电击的警察、昨天被杀的图书馆员。她想到年轻的新手普拉斯基,他的脸被打得惨不忍睹、血迹斑斑。她想得最多的是可怜的小女孩吉纳瓦·塞特尔,如果让博伊德逃回街上,她的性命就随时都在危险之中。萨克斯抓着那把空枪,做了一个决定。

汤普森·博伊德又重重地踢向地下室的门。它已经松动了。一旦进去,他就可以——“不许动,博伊德。放下武器。”汤普森惊讶地眨了眨刺痛的眼睛,转过头来,放下了正要踢出去的脚。

啊,这又是怎么回事?

他拿枪的手低垂着,缓慢地转过身看着她。是的,不出所料,就是昨天早上在博物馆犯罪现场的那个女人。那个像响尾蛇一样前前后后、来来回回移动的女人。红头发,白色防护服。那个他喜欢看的,仰慕的女人。她有很多值得仰慕的地方,他想。而且还是个好枪手。

他很惊讶她还居然活着。他肯定地认为在上一轮攻击中,自己已经击中她了。

“博伊德,我要开枪了。放下武器,趴在人行道上。”

他想,再来几下就能把门踢开了;然后,再逃进后面的巷子里。或者也许住在这里的人有一辆汽车。他可以拿了钥匙,对车里的人开枪,打伤他,吸引更多的警察。逃脱。

但是,当然,有一个问题先得找到答案:她还有子弹吗?

“你听到我的话了吗,博伊德?”

“这么说,是你。”他眨着刺痛的眼睛,最近没用妙灵,“我想到可能是你。”

她皱起眉头。她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也许她在想,他以前是不是见过她,他怎么会认识她的。

博伊德很小心地原地不动。他必须做个决定:要不要开枪?但是如果他稍稍一动,而且她如果真的还剩下一颗子弹,她会开枪的。他非常肯定地知道这一点。这个女人可不好糊弄。

它们轻轻一吻,就会要你的命……

他盘算着。她的枪是六发子弹的史密斯·韦斯点三八。她已经开了五枪。汤普森·博伊德喜欢数射击的次数——他知道自己手上这把枪的弹匣里还有八发子弹,口袋里还有一个装有十四发子弹的弹匣。

她重新填弹了吗?如果没有,她还有一发吗?

有些用左轮的警察会在击锤下不装子弹,以免在枪支意外落地时造成走火。但她似乎不是那种人。她对枪械了如指掌,绝不会意外地将枪掉在地上。而且,她参加战斗任务时,需要能得到的每一发子弹。不,她不是那种会空下弹膛的警察。

“博伊德,我不会再重复我的话!”

在另一方面,他又在想,这把枪不是她的。昨天在博物馆时,她的腰上别的那把自动手枪是格洛克。她腰带上现在还挂着一个格洛克的枪套。这把史密斯是不是备用手枪?过去,所有的警察都使用六发左轮,有时候他们会在脚踝处的枪套里多放一把枪。但是现在,自动手枪可以装十二发子弹,另外他们还会多带两个弹匣,因此通常不会再带第二把枪。

不,他能肯定,她要么丢失了那把自动手枪,要么就是把枪借给了别人,然后自己借来这把枪,这意味着她可能没有重新装弹。下一个问题:借给她这把史密斯手枪的人把击锤下的弹膛空着了吗?当然,他根本无法知道这一点。

它们会要你的命……

她在干什么?他震惊之余又感到迷惑不解。她已经赢了……为什么还要这样破坏规定?她怎么能这样?这可不是书上说的。

……只要轻轻一吻。

事实上,穿制服的警察随后飞奔赶来时,只有一个人上去铐住汤普森·博伊德。另一名警察则抱住这名女警探,好不容易才从她手上夺下沾满血迹的石头。虽然疼痛难当,耳朵里还在嗡嗡作响,博伊德还是听到那名警察不断在说:“好了,好了,你抓住他了,警探。现在好了,你放松。他跑不掉了,他跑不掉了,他跑不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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