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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想到乔·皮尔逊,她便想起早些时候肯特·欧唐奈告诉过她,今天病理科的那个新的副主任将到伯灵顿来。不管是为了欧唐奈,还是为了其他别的什么原因,她希望新人到来能一切顺利。
露西尊重外科主任避开大的动荡而推行改革的做法。虽然根据她的观察,如果事出必要,欧唐奈是绝对不会回避任何问题的。她猛然察觉到自己又在想着欧唐奈了,就在最近,莫名其妙地,她总是时不时想起他。也许是因为他俩工作的地方很接近的缘故吧,他们俩在做手术的时候总会碰到,一天见不着面的时候是很少的。现在露西猜到底还要过多久,他会再次约她出来吃饭。也许她可以在家里组织一次小型聚餐,有几个人她早就想请了,到时候叫上欧唐奈就行了。
露西让实习医生过来缝合皮下组织。她对他说:“用间断缝合法,缝三针就够了。”她留意看着,他做得有点儿慢,但很是仔细。她知道在三郡医院有些医生不怎么给当助手的实习医生机会练习。但是露西记得自己当年站在手术台边,一天到晚就想着能够上手练练,即使练练打结也是好的。
那还是在蒙特利尔,已经是13年前的事了,她在蒙特利尔总医院开始实习。从那时起,她开始学习整形外科技术。她时常想到底有多少医学院的学生选专业只不过是出于偶然,有时实习时的一个病例可能就让你投身了那个相关的专业。就她本人而言,不管是在麦吉尔大学读医学预科,还是就读于多伦多大学医学院的时候,她一会儿想做这行,过一会儿又想转另一行。甚至在她回到蒙特利尔的时候,她还没决定是进入专科,还是做全科医生。然后,一个偶然的机会使她在一名外科医生的手下实习了一阵子。这个人因为在整形外科做得风生水起,所以被人们尊称为“老骨头”。
露西第一次见他时,老骨头已经快70岁了。从行为举止到性格,他是她见过的最讨人嫌的人之一。大多数医学院都会有一个人人讨厌的家伙,但是老骨头简直是讨人嫌者中的领军者。他对谁都一样,不管是对实习生、住院医师、自己的同事还是病人都是口不择言。在手术室,只要和他发生争执,他对护士和助手一张嘴就是一些在酒吧还有码头里才会出现的脏话。如果护士递错了一个器械,他心情不好就对着护士砸,心情好就往墙上砸。
然而撇开这些恶言恶行,他的确是个顶级的外科医生。他做的最多的是跛足儿童的整骨手术,在这方面的非凡成就让他全世界闻名。但是他从不掩饰他的行事方式,即使是对过来看病的小孩子,也像对他的父母一样简单粗暴。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小朋友看上去倒是很少怕他。露西常常想,没准小孩子的直觉比大人的判断更敏锐一些。
正是因为老骨头的影响,露西决定了自己的未来。当她亲眼看到整形外科能做什么之后,她希望自己也能成为其中一员。在蒙特利尔总医院实习的三年里,只要有空她就跟在老骨头后面做助手。除了他的态度,她什么都向他学。对待露西,他的态度也是一样的。不过在实习快结束的时候,他吼露西的次数比吼别人的次数还是少那么一些的,对此露西还是挺安慰的。
此后,在她的行医生涯里,露西也取得了自己的成就。如今在伯灵顿,很多医生会介绍病人去她那里就诊,这让她成为三郡医院的大忙人之一。这些年她只回过蒙特利尔一次,那是两年前,去参加老骨头的葬礼。当地人说这是蒙特利尔医学界最大的葬礼之一,老头子骂过的每一个人几乎都到了。
她把思绪又转回当下,活检差不多做完了,露西点头示意之后,实习医生继续缝合皮肤,还是用间断缝合法。现在他在缝最后一针,露西看了看墙上面的挂钟,下午3点,整个过程用了半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