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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欧唐奈心想,刚刚说的那些话是不是有些欠考虑。他们好不容易招到一个像科尔曼这样的人。他不想一开始就令他心寒。但是此前欧唐奈满脑子都是乔·皮尔逊,还有皮尔逊对尤斯塔斯·思韦恩那众所周知的影响力。到目前为止,他希望自己能尽力支持奥登·布朗。过去,董事会主席做了不少支持外科主任的事。欧唐奈知道,布朗想要思韦恩的那25万美元,医院也的的确确非常需要这笔钱。如果这意味着需要顺着乔·皮尔逊一点儿,欧唐奈决定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尽量容忍皮尔逊。
医院的派系斗争和欧唐奈作为一个医生的职责,其间的界限应该在哪里?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欧唐奈,总有一天他得划出一条明确的界限来。现在他是在耍官腔吗?欧唐奈觉得他是。如果他没有,他就不会对科尔曼医生说那番话了。权力导致人性被吞噬,不管你是谁,你都无法逃脱权力的侵袭。他想着要不要再跟科尔曼聊得更深入一些,也许可以把这个年轻人培养成自己人。但是,科尔曼毕竟是个新人,欧唐奈敏锐地意识到,他还没能够看透那双冷灰色的眼睛里隐藏的心思。
现在,他们进入市中心,炎热的伯灵顿街道上尘土飞扬。人行道被日光照射得有些刺眼,柏油路在热浪下被烤得黏糊糊的。他把别克轿车开进罗斯福酒店的前院。酒店门童打开车门,开始从后座上搬下科尔曼的行李。
欧唐奈说:“需要我跟你一起进去吗?确定一下一切是不是都安排好了?”
车外的科尔曼说:“真的,不用了。”还是那种平静但不容反驳的语气。
欧唐奈从车座位上探出身子说:“好吧,明天我们在医院等你,祝你好运。”
“谢谢。”
门童关上车门。欧唐奈缓缓地驶入市区的车流中,他看了看手表,现在是下午2点。他决定先去市中心的诊所,再回医院。
坐在三郡医院的门诊抽血室外面的皮面长凳上,伊丽莎白·亚历山大正纳闷为什么走廊墙壁要涂上两种不同深浅的棕色,而不是其他更轻快明亮的颜色。这里已经是医院比较暗的地方了,如果漆成浅黄色,最好是浅绿色,看上去会舒服不少。
从记事起,伊丽莎白就喜欢鲜亮的颜色。她记得当自己还是小女孩的时候,她给自己的房间做了第一幅窗帘,粉蓝色的棉布上织上了星星和月亮的图案。现在看来,那时候做工估计挺粗糙的。但是那会儿她可得意了。为了把它们挂起来,她跑到楼下父亲的杂货铺里,宠爱她的父亲为她找来了所有需要的东西:一个按照尺寸锯好的铁杆、几个金属支架、螺丝钉,还有一把螺丝刀。她还记得父亲在各种五金零件中四处摸索的身影,这些东西总是放得乱七八糟,并且堆得特别高,谁要过来买东西都必须现找现卖。
那时候,他们住在印第安纳州的新里士满。两年后,父亲在一次事故中去世了。两年还是三年呢?时光飞逝,伊丽莎白已经记不清了。但是伊丽莎白清楚地记得,在父亲去世前6个月,她遇见了约翰。那场邂逅也和颜色有着不解之缘。那时候,他读高中正放假,到店里来买红色的油漆,伊丽莎白正好在店里帮忙,她劝他换成了绿色。还是他本来就是要绿色,她卖了红色呢?关于细节的回忆都有些模糊不清了。
但是,她记得,就在那一刻,她爱上了约翰。没准当时她就是为了让他待得久一点,才劝他换个颜色的。现在往回看,似乎从那以后,两个人对彼此的感觉便从未有过改变。约翰读完高中之后读大学,但是他们一直都甜甜蜜蜜地在一起。在第一次见面之后的第六年,他们结婚了。奇妙的是,两人都没多少钱,约翰靠着奖学金读大学,但是周围没有一个人劝他们再等等,大家伙都似乎觉得他们是天生一对,结婚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