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人辩论的表情(第2/2页)
在学校——不论小学中学高中还是大学,若是讨论课,老师们太听不进学生与自己观点相反的看法了。老师们的思维逻辑往往是——我要使你记住的是教材所要求的观点,教材会错吗?教材不会错的,老师便也不会错。教材“规定”这篇课文要分三段,你为什么偏觉得分四段也可以呢?教材说这篇课文的中心思想是这样的,你为什么偏偏读出了那样的思想呢?尤其在大学里,老师指导学生完成论文时,师生之间发生歧见的时候是不少的。一般而言,老师的知识积累毕竟广一些,思考也肯定比学生全面一些。却也有些时候,学生的观点并非完全没有一点儿合理性,只不过与老师的观点部分相反。结果会怎样呢?当然是学生放弃自己的观点,因为老师对学生观点的“驳”,大抵也是以胜为快的。说来惭愧,我自己初做导师时,也曾那般过的,而学生固执己见,我还抱怨学生“脑子不开窍”——后来答辩时,有别的老师对该学生的观点予以肯定。我自以为见多识广,但老师中知识比我丰富,看问题比我全面,具有听的智性者太多了呀。我当时是暗不服气的,后来看书,方知片面的不是别人,而是我自己,于是始不敢认为自己思想肯定正确,看问题肯定全面,即使在与学生讨论问题时。
在单位,同一件事,因为各部门的人所处的部门立场不同,利益不同,歧见发生更是司空见惯。
总而言之,我时常觉得,这类那类歧见弥漫于我们的社会,而许多同胞习惯于认为——错了的当然是别人。
别人为什么错呢?
因为别人的观点与自己的不同。
若别人的观点与自己的观点不但相反而且对立,那么别人百分之百错了,一点儿对的地方也没有的。即使明明觉得确有对的方面,态度上往往也要违心地强硬。
这样的人,还有救,因为毕竟听出了别人的观点也有对的成分。
不可救药的,也可以说可怕者是——那种半点儿不同的声音也听不进耳,一向地认为自己一贯正确,凡与自己观点不同之人,都是持错误观点的人和坚持错误观点的人。而正是这种人,又一向认为别人不可救药,错得可怕。
这样的人若为官,更可怕。
若多了,委实也是中国之悲哀。
而一种现象乃是——在官民歧见中,觉得民全错,自己全对的官是不少的。“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这句话因为是名人的名言,被国人引用的次数已极多了。
这是社会的进步,也是国人的进步。
但我还希望经常听到这样的话,尤其在国人与国人进行辩论时:“尽管我们是辩论双方,但我仍要说,你刚才的话有一定的合理性……”
若还说:“感谢你促使我能将我们辩论的问题思考得更全面些……”那就更是我的希望了。
到了那一天,多好啊!
证明社会有进步了,而国人也又进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