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法官的自白(第3/5页)

我说:“只要法院通知抓谁,放谁,公安局肯定照办,连我也是这么想的呀。”

他说:“连你都是这么想的,证明中国人太缺乏司法常识了。法院的案件分民事与刑事两大类嘛。涉及刑事犯罪,法院与公安部门是相互沟通、配合的关系。但这并不等于谁听谁的关系。有时公安部门将犯罪嫌疑人的罪证书通过检察院送到法院,要求判刑或重判,法院看后认为证据不足,是可以驳回的嘛。有时法院审过一桩案子,要求公安配合抓人,如果公安方面认为性质还不够是刑事的而仍是民事的,那也可以说明公安方面的看法嘛。这些关系太专业了,因人因事而异,不是几句话说得清楚的,我可不在你家里给你上普法课,换个话题,换个话题!……”

我以请求的口吻说:“我能和一位退休的老法官面对面请教些问题的机会太少了,这是第一次。你来都来了,就满足我的愿望,给我补补课吧。”

他笑了。不再是苦笑。笑得蛮灿烂。那灿烂的笑出现在他消瘦的脸上,像黑白电影闪回了几秒钟的彩色片断。

我问他当的是民庭法官还是刑庭法官?

他说基本当的是民庭法官。有一个时期转到了刑庭,才一年多就强烈要求回到民庭了。

我问为什么。

他矜持地笑,不想回答的样子。

我说:“这也不是不便回答的问题呀。”

他说:“还真挺不便回答的。不过呢,我都这样了,跟你实话实说也无妨。当民庭法官,好处多一些,收了关照钱,犯错误的几率也小。错也错不到哪儿去。刑庭法官就不同了,每有公安与检察院两方面介入,法官想起到关照作用是很难的。非要关照的话,一旦东窗事发,那可就是大错误了。所以刑庭法官要比民庭法官谨慎得多。”

“民庭都是些一个巴掌拍不响的案子,审了一辈子就不烦?”

“怎么不烦啊!有时候太烦了!但即使是民事纠纷,闹到了法庭上,就谁都想把官司打赢了。一个巴掌拍不响,那也有谁先举起巴掌的责任区分吧?各打五十大板只不过是种说法,打你四十五,打他五十五,意味着你赢了。心理上的赢也是赢啊。就算他占的理事实上多几分,但判决书的用词只要稍微往有利于你那边关照一下,他多占的那几分理就似有似无了。一般老百姓之间的官司,给法官塞钱的其实不多。他们在法律上争的往往是一口气。身为法官,关照哪一方点儿,也无非就是人情关照。比如本来你该道歉的事,我判个双方互相道歉,你心里最清楚那就是在面子上关照你了。哪怕你是卖鱼卖肉的,过后不送几条鱼几斤肉给我,那你太不懂事了吧?人情关照起码能获得感激。别人对法官的感激之心,某些时候对法官也是有用的啊。但如果一般老百姓和官员的老板的名人的三亲六戚,或者直接和他们本人打起官司,那么是官员的是老板的是名人的,如果想要获得法官的关照,暗地里必得意思意思吧?大点儿的官儿不太会直接和老百姓打起官司来,和老百姓打起官司来的经常是他们的三亲六戚。他们也不太会塞钱给法官,那双方都会不好意思。但他们如果托人捎话甚至亲自给法官打电话,面子总是要给的呀。给了大点儿的官儿面子,对方欠了你人情,那人情是有含金量的吧?如果是老板或老板们的三亲六戚被老百姓告上了法庭,不出点儿血的话,法官又干吗非予以关照呢?法官对惹上了官司的老板们,一般是外冷内热的。如果是名人,尤其文艺界名人被老百姓告上了法庭,那几乎是每一位法官都乐于审的。那对于我们是很快乐的事。这样的事其实也不多,但主审法官确实会有快感。这时名人就要加倍小心了,如果给法官的印象不好,即使有理,往往也会被法官审得很屈辱。所以名人为了那点儿面子,往往也会托人过话‘人情后补’。即使有这四个字在先,法官肯不肯关照,那也两说。确实有那类法官,会给官员面子,也愿意给有钱人面子,就是偏不给名人面子,还要通过名人官司自己也出名。名人惹上了官司碰上了那样的法官,那就只能怨自己倒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