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第5/9页)
陈阵发现小狼对草原鼠确实有异乎寻常的偏爱,草原鼠竟能激起小狼的全部本能和潜能,难怪额仑草原万年来从未发生过大面积鼠害。
陈阵的心里一阵阵涌上来对小狼的宠爱与怜惜,他几乎每天都能看到小狼上演的一幕幕好戏,而且狼戏又是那么生动深奥,那么富于启迪性,使他成为小狼忠实痴心的戏迷。只可惜,小狼的舞台实在太小,如果它能以整个蒙古大草原作为舞台,那该上演多么威武雄壮,启迪人心的活剧来。而草原狼群千年万年在蒙古草原上演的浩如烟海的英雄正剧,绝大部分都已失传。现在残存的狼军团,也已被挤压到国境线一带了。中国人再没有大饱眼福、大受教诲的机会了。
小狼眼巴巴地望着还在啃骨头的小狗们。陈阵回包去剥那只大旱獭的皮,他又将被狗咬透的脖颈部位和头割下来,放在食盆里,准备等到晚上再喂小狼。
陈阵继续净膛、剁块,然后下锅煮旱獭手把肉。一只上足夏膘的大獭子的肉块,占了大半铁锅,足够三个人美美地吃一顿的了。
傍晚,小狼面朝西天端端正正地坐在沙盘里,焦急地看着渐渐变成半圆形的太阳,只要残阳在草茸茸的坡顶剩下最后几点光斑,它就嗖地把身体转向蒙古包的门,并做出各种各样的怪异动作和姿态,像敲鼓,像扑食,前后滚翻。再就是把铁链故意弄得哗哗响,来提醒陈阵或杨克:现在是属于它的时间了。
陈阵自己提前吃了獭子手把肉,便带着马棒,牵着铁链去遛狼,二郎和黄黄也一同前往。每天黄昏的这段半自由的时间,是小狼最幸福的时刻,比吃食还要幸福。但是遛狼决不同于军人遛狼狗,遛狼也是陈阵一天中最愉快、又是最累最费力的劳动。
小狼猛吃猛喝、越长越大,身长已超过同龄小狗一头,体重相当于一条半同龄小狗的分量。小狼的胎毛已完全脱光,灰黄色的新毛已长齐,油光发亮,背脊上一绺偏黑色的鬃毛,又长又挺,与野外的大狼没什么区别了。小狼刚来时的那个圆圆的脑门,变平了一些,在黄灰色的薄毛上面,长出了像羊毛笔尖那样的白色麻点。小狼的脸部也开始伸长,湿漉漉的黑鼻头像橡皮水塞,又硬又韧。陈阵总喜欢去捏狼鼻头,一捏小狼就晃头打喷嚏,它很不喜欢这种亲热的动作。小狼的两只耳朵,也长成了尖勺状的又硬又挺的长耳,从远处看,小狼已经像一条草原上标准的野狼。
小狼的眼睛是小狼脸上最令人生畏和着迷的部分。小狼的眼睛溜溜圆,但是内眼角低,外眼角高,斜着向两侧升高。如果内外眼角拉成一条直线,与两个内眼角的连接线相接,几近45度角,比京剧演员化妆出来的吊眼还要鲜明,而且狼眼的内眼角还往下斜斜地延伸出一条深色的泪槽线,使狼眼更显得吊诡。陈阵有时看着狼眼,就想起“柳眉倒竖”或“吊睛白额大虎”。狼的眉毛只是一团浅黄灰色的毛,因此,狼眉在狼表示愤怒和威胁时起不到什么作用。狼的凶狠暴怒的表情,多半仗着狼的“吊睛”,一旦狼眼倒竖,那凶狠的威吓力决不亚于猛虎的白额“吊睛”,绝对比“柳眉倒竖”的女鬼更吓人。最为精彩的是,小狼一发怒,长鼻两侧皱起多条斜斜的、同角度的皱纹,把狼凶狠的吊眼烘托得越发恐怖。
小狼的眼珠与人眼或其它动物的眼睛都不同,它的“眼白”呈玛瑙黄色。都说汽车的雾灯选择为橘黄色,是因为橘黄色在雾中最具有穿透力。陈阵感到狼眼的玛瑙黄,对人和动物的心理也具有锐不可当的穿透力。小狼的瞳仁瞳孔相当小,像福尔摩斯小说中那个黑人的毒针吹管的细小管口,黑丁丁,阴森森,毒气逼人。陈阵从不敢在小狼发怒的时候与小狼对视,生怕狼眼里飞出两根见血毙命的毒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