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第3/9页)

陈阵从陶罐里挖了一大勺软羊油,添到热热的食盆里,搅成了油汪汪的一盆。他又闻了闻,羊油味十足,应该算是小狼的一顿好饭了。他又把大半铝锅的小米稠粥倒进狗食盆里,但没舍得放羊油。夏季少肉,草原上的狗每年总要过上一段半饥半饱的日子。

推开门,狗们早已拥在门外。陈阵先喂狗,等狗们吃光添净食盆,退到了包后的阴影里,才端着狼食盆向小狼走去。一边走着,一边照例大喊:小狼,小狼,开饭喽。小狼早已急红了眼,亢奋雀跃几乎把自己勒死。陈阵将食盆快速推进狼圈,跳后两步,一动不动地看小狼抢吃肉油面条。看上去,它对这顿饭似乎还很满意。

给小狼喂食必须天天读,顿顿喊。陈阵希望小狼能记住他的养育之恩,至少能把他当作一个真心爱它的异类朋友。陈阵常想,将来有一天他娶妻生子后,可能对自己的儿女也不会如此上心动情。他相信狼有魔力,在饥饿的草原森林,母狼会奶养人类的弃婴,狼群会照顾保护他(她),并把他(她)抚养成狼。如果没有一种超人类超狼类的魔力情感,是不可能出现这种“神话”的。陈阵自从养狼以后,经常被神话般的梦想和幻想所缠绕。他在上小学的时候,曾读过一篇苏联小说,故事说一个猎人救了一条狼,把它养好伤以后放回森林。后来有一天早晨,猎人推开木屋的门,门口雪地上放着七只大野兔,雪地上还有许多行大狼脚印……这是陈阵看到的第一篇人与狼的友谊故事,与当时他看过的所有有关狼的书和电影都不同。书里写的大多都是狼外婆、狼吃小羊,狼掏吃小孩的心肝一类的可怕残忍的事情,甚至,连鲁迅笔下的狼都是那种传统的残暴形象。所以他一直对那篇苏联小说十分着迷,多年不忘。他常常梦想成为那个猎人,踏着深雪到森林里去和狼朋友们一起玩,抱着大狼在雪地上打滚,大狼驮着他在雪原上奔跑……

如今他竟然也有一条属于自己的、可触可摸的真狼了。他只要把小狼喂饱,也可以抱着它在绿绿的草地上打滚,他已经和小狼滚过好几次了。他的梦想差不多算是实现了一半,但那另一半,他似乎不敢梦想下去了——小狼长大以后,给他留下一窝狼狗崽,然后重返草原和狼群。陈阵曾在梦中见到自己骑着马,带着一群狼狗来到草原深处,向荒野群山呼喊:小狼,小狼,开饭喽。我来喽,我来喽。于是,在迷茫的暮色中,一条苍色如钢,健壮如虎的狼王,带着一群狼,呼啸着久别重逢的亢奋嗥声,向他奔来……可惜这里是草原牧区,不是森林,营盘有猎人猎狗步枪和套马杆,即使长大后能重返自然的小狼,也不可能叼七只大野兔,作为礼物送到他蒙古包门口来的……

陈阵发现自己血管里好像也奔腾着游牧民族的血液,虽然他的曾祖父是地地道道的农民,但他觉得自己仍不像是纯种农耕民族的后代,不像华夏的儒士和小农那样实际、实干、实用、实利和脚踏实地,那样敌视梦想幻想和想入非非。陈阵既然冒险地实现了一半的梦想,他还要用兴趣和勇气去圆那个更困难的一半梦想。陈阵希望草原能更深地唤醒自己压抑已久的梦想与冒险精神。

小狼终于把食盆舔净了。小狼已经长到半米多长,吃饱了肚子,它的个头显得更大更威风,身长已比小狗们长出大半个头了。陈阵将食盆放回门旁,走进狼圈,现在到了他可以盘腿坐下来和小狼耳鬓厮磨的时候了。他抱了一会儿小狼,然后把它朝天放在自己的腿上,再轻轻地给小狼按摩肚皮。在草原上,狗与狼在厮杀时,它们的肚皮绝对是敌方攻击的要害部位,一旦被撕开了肚皮就必死无疑。所以狗和狼是决不会仰面朝天地把肚皮亮给它所不信任的同类或异类的。虽然道尔基的小狼因为咬伤孩子被打死,但陈阵还是把自己的手指让小狼抱着舔,抱着咬。他相信,小狼是不会真咬他的,它啃他的手指,就像咬它的亲兄弟姐妹一样,都是点到为止,不破皮不见血。既然小狼把自己的肚皮放心地亮给他,他为什么不可以把手指放进小狼的嘴里呢?他在小狼的眼睛里看到的完全是友谊和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