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6/7页)
陈阵点点头,趴下身子轻轻地将前毡一点一点推过雪坑,总算推到了母羊的脚下,雪壳还没有坍塌。不知这头母羊是否曾经受过人的救助,还是为了腹中的孩子争取最后一线生机,它竟然一步跳上了大毡,扑通跪倒在毡上,全身乱颤,几乎已经累瘫了冻僵了吓傻了。陈阵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两人轻轻走上前毡,小心翼翼地将后毡绕过雪坑,推铺到西边雪硬的地方。又倒换了十几次,终于走到了没有一个雪坑,但留下不少羊粪和羊蹄印的雪坡。老人说:好了,放它走吧。它要是再掉下去,那就是腾格里的意思了。
陈阵慢慢走到黄羊的身旁,在他的眼里它哪里是一头黄羊,而完全是一只温顺的母鹿,它也确实长着一对母鹿般美丽、让人怜爱的大眼睛。陈阵摸了摸黄羊的头,它睁大了惊恐的眼睛,满目是乞生哀求的眼神。陈阵抚摸着这跪倒在他脚下,可怜无助的柔弱生命,心里微微颤栗起来:他为什么不去保护这些温柔美丽、热爱和平的草食动物,而渐渐站到嗜杀成性的狼的立场去了呢。一直听狼外婆、东郭先生和狼、以及各种仇恨狼的故事长大的陈阵,不由脱口说道:这些黄羊真是太可怜了。狼真是可恶,滥杀无辜,把人家的命不当命,真该千刀万剐……
毕利格老人脸色陡变。陈阵慌得咽下后面的话,他意识到自己深深地冒犯了老人心中的神灵,冒犯了草原民族的图腾。但他已收不回自己的话了。
老人瞪着陈阵,急吼吼地说:难道草不是命?草原不是命?在蒙古草原,草和草原是大命,剩下的都是小命,小命要靠大命才能活命,连狼和人都是小命。吃草的东西,要比吃肉的东西更可恶。你觉着黄羊可怜,难道草就不可怜?黄羊有四条快腿,平常它跑起来,能把追它的狼累吐了血。黄羊渴了能跑到河边喝水,冷了能跑到暖坡晒太阳。可草呢?草虽是大命,可草的命最薄最苦。根这么浅,土这么薄。长在地上,跑,跑不了半尺;挪,挪不了三寸;谁都可以踩它、吃它、啃它、糟践它。一泡马尿就可以烧死一大片草。草要是长在沙里和石头缝里,可怜得连花都开不开、草籽都打不出来啊。在草原,要说可怜,就数草最可怜。蒙古人最可怜最心疼的就是草和草原。要说杀生,黄羊杀起草来,比打草机还厉害。黄羊群没命地啃草场就不是“杀生”?就不是杀草原的大命?把草原的大命杀死了,草原上的小命全都没命!黄羊成了灾,就比狼群更可怕。草原上不光有白灾、黑灾,还有黄灾。黄灾一来,黄羊就跟吃人一个样……
老人稀疏的胡须不停地抖动,比这只黄羊抖得还厉害。
陈阵心头猛然震撼不已,老人说的每一个字都像战鼓的鼓点,敲得他的心通通通通地连续颤疼。他感到草原民族不仅在军事智慧上,刚强勇猛的性格上远远强过农耕民族,而且在许多观念上也远胜于农耕民族。这些古老的草原逻辑,一下子就抓住了食肉民族与食草民族、几千年来杀得你死我活的根本。老人的这一番话,犹如在蒙古高原上俯看华北平原,居高临下,狼牙利齿,铿锵有力,锋利有理,锐不可当。一向雄辩的陈阵顿时哑口无言。他的汉族农耕文化的生命观、生存观、生活观,刚一撞上了草原逻辑和文化,顿时就坍塌了一半。陈阵不得不承认,煌煌天理,应当是在游牧民族这一边。草原民族捍卫的是“大命”——草原和自然的命比人命更宝贵;而农耕民族捍卫的是“小命”——天下最宝贵的是人命和活命。可是“大命没了小命全都没命”。陈阵反复念叨这句话,心里有些疼痛起来。突然想到历史上草原民族大量赶杀农耕民族,并力图把农田恢复成牧场的那些行为,不由越发地疑惑。陈阵过去一直认为这是落后倒退的野蛮人行为,经老人这一点拨,用大命与小命的关系尺度,来重新衡量和判断,他感到还真不能只用“野蛮”来给这种行为定性,因为这种“野蛮”中,却包含着保护人类生存基础的深刻文明。如果站在“大命”的立场上看,农耕民族大量烧荒垦荒,屯垦戍边,破坏草原和自然的大命,再危及人类的小命,难道不是更野蛮的野蛮吗?东西方人都说大地是人类的母亲,难道残害母亲还能算文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