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故意伤害罪(第3/3页)
“可以,这是您的基本权利。”
“多管闲事的神经病。”女人被怼得哑口无言,一边翻着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喂,王哥吗?我遇见个死外地的。碰瓷我打他家孩子不说,还弄了个狗屁律师起诉我。”
“对,所以我现在也要告她!不仅要告他手脚不干净,我还要告那个小孩猥亵,他偷看我换衣服。”
“请您注意用词。”穆辞宿听到这,在旁边补充道,“猥亵只是用性交意外行为满足隐晦行为的做法「具体无法描写」。一个五岁的孩子,连这个词具体什么意思都完全不懂,要如何知道什么是猥亵?”
“那你什么意思?”女人放下电话转头看穆辞宿。
“我的意思很简答,和京墨母子道歉,否则报警之后,我会以故意伤害罪起诉你!”
“你有病吧!”
“有病的是你!”穆辞宿终于压不住火气,“五岁的孩子,你随便找个借口就能把他的头往水里按。”
“想说我胡说八道是吧!我们真有证据。京墨就一直咳嗽,这是呛水后的症状之一。我会和警察说明,调取你浴室里的洗澡水做抽样对比。”
“……”
“不反驳了?明知自己的先行行为会造成他人身体伤害,而放任伤害结果的发生,这是故意伤害罪,”
“你到底想要做什么?”女人终于开始觉得害怕了。
“根据《刑法》234条,故意伤害罪如果属于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导致重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