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托比亚斯的厄运(第2/3页)

“可怜的孩子!他是怎么了?”

“我也说不清,不过我和他妈妈都认为他是神经错乱了。你去休息吧,晚安,我想叫一辆马车。”

“晚安,陶德先生,我看你得到市场那边才能找得到车了——他竟然背着这个男孩,真是个好人啊!不是每个师傅都会这么做的;不过我们不能以貌取人,尽管陶德长着一张让人不敢在深夜独自面对的脸,他或许是个善心人呢。”

陶德沿着舰队街快步赶往老舰队市场,那时候这个舰队市场可谓风光一时,如果那种足以让伦敦城得一场瘟疫的脏乱也能称得上风光的话。

陶德看到了一大捆厚外套,中间躺着的应该是车夫;他躺自己的老式马车里,这车就和城里的驳船一样又长又笨重。

“车夫,”陶德说,“到佩卡姆莱[2]多少钱?”

“佩卡姆莱——你们两个——没别人了吧?——你懂的,这不值当。”

“不不不。”

“好吧,你别急,老爷,我只是提一下,你懂的,你也别劳神了;我就收你十二先令,别还价了,这够便宜了吧,一共十二先令。”

“我给你一半,”陶德说,“六先令不少了。”

“一半,老爷!这也太低了!不过我就勉为其难载你一程吧。上车吧,我得从别人那里赚钱来补这个缺了。”

理发师没有理会车夫的自说自话,只是抱着托比亚斯上了车,对他表现出极大的关怀。但是当车门关上,没人看得见他以后,他就把托比亚斯扔进了车地板上的稻草里,把他的一双大脚翘在托比亚斯身上,发出了一种他独有的、叫人听了很不舒服的笑声,说道:

“好了,托比亚斯少爷,你的麻烦马上就结束了。我倒真是怕你马上就死了,你要是就这样没了,虽说我不会为你哀悼,但也是件让人伤心的事;我想到了一个让你在悔恨中度过余生的好主意,所以,你不死会好很多,托比亚斯少爷。”

出租马车以一种老派的体面摇摇晃晃地行驶着——在过去,这种老爷车被称作“松骨头”——如果它们一小时能走三英里半就很不错了。

可怜的托比亚斯乘坐的便是这种马车,在马车上,他仍旧昏迷不醒,不知道自己已经被轰隆作响地运过了黑衣修士桥[3],朝佩卡姆莱走去;熟悉这个地区的人都知道,这里有两条路,一条向左一条向右,两条路上都盖满了美丽的别墅。陶德让车夫拐进左边那条路,然后车辆行驶了大约一英里半。

不要以为这个城区在那个时候像今天这么好,无论是从居民,还是从教化来看。在那个年代,这里还是个荒凉的地方,重大的抢劫案时有发生。那个年代还有很多拦路抢劫的土匪,如果以今天的眼光来看,他们收的买路钱可真是不小的一笔。

在路的左侧,有一座又大又荒凉的老房子,周围杂草丛生。房子周围有一堵围墙,只露出屋顶最尖端的部分,那截烟囱管看上去已经荒废,展示出一种腐烂的迹象。总之,房子的周遭环境让人感觉很不舒服。

陶德让车夫在这里停下,马车前后摇晃了几分钟,最后终于安定了下来。陶德下了车,按响门铃——门环就在大门上等人来按。

他等了好几分钟才有人应答,最后,里面传出了一阵噪音,似乎是有人在拆掉门闩。门打开了,一个长相粗陋的大块头出现在门口。

“喂!你要干嘛?”他大声问。

“我给福格先生带来了一个病人,”陶德说,“我想马上见他。”

“哦!好啊,越多越好。反正与我无关。你把他带来了吗?他有没有乱踢乱叫?”

“就是个小男孩。一点也不暴力,但是从他说的话来看,他肯定是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