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之灵(第4/4页)
当年的先驱就是为此才来美国的;这也是我们来美国的缘由。全受着“它”的驱使。我们无法看清那载我们而来的风,这风同样也载来了成群的蝗虫。这股看不见的磁力把我们吸引来,如同它把无数候鸟吸到未知的目的地一样。这是真的。我们并非像自己想象的那样可以自行选择并做出决定。是“它”替我们做出选择和决定。当然,如果我们只是逃亡的奴隶,对注定的命运颇为自信到庸俗的地步,那又另当别论。可是,如果我们是生机勃勃的人,与生命源泉息息相关,就得听从“它”的驱使和决定。我们只有服从才能自由。一旦我们反其道而行之,自以为在自行其是,我们就成了被复仇女神追逐着的奥列斯特151了。
当美国人最终发现了美国,发现了他们完整的自我时,他们还要对付大批的命运莫测且对此毫无信心的逃亡奴隶。
谁将在美国取胜呢?是逃亡的奴隶还是那些完整的新人?
真正的美国之日还未开始。至少可以说还不是朝阳初升之时,这黎明仍然是虚幻的。在美国人进步的意识中有着这样的重要欲望,那就是与旧事物决裂。与霸主决裂,让人民振奋精神。人民的意志不过是虚幻的东西罢了,说不上振奋。那就以人民意志的名义,摆脱主子吧。一旦你摆脱了霸主,你所拥有的就仅仅是人民的意志这个词儿了。然后你就可以停下来自省,试图恢复你的完整。
够了,不说美国人清醒的动机和民主了。美国的民主不过是摧毁旧的欧洲霸主和欧洲精神的武器。欧洲摧毁了,美国的民主就烟消云散了,美国得从头开始。
迄今为止的美国意识还是虚幻的。民主的理想尚属消极。可这其中已孕育着“它”的一线启示之光。“它”就是美国完整的灵魂。
你应该剥掉美国人言论中的民主与理想的外衣,去观察内在的“它”的混沌躯体。
“就这样不要主子。”
就这样被主宰。
(《地之灵》、《纳撒尼尔·霍桑与〈红字〉》、《惠特曼》这三篇写于1917—1919年之间,曾在《英国评论》上连载。1922年劳伦斯到美国后,对相关随笔进行了修改或重写,1923年以《美国经典文学研究》为书名在美国出版。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劳伦斯因娶了德国夫人而被怀疑是德国间谍,不许离开英国,作品也难以在英国出版;但美国的出版社一直很关注他,为他的作品出版美国版,在他最困难的时候,美国的杂志还向他约稿。他成了一个从未去过美国的“美国作家”。美国这个“新世界”在劳伦斯心目中简直就是天赐的迦南福地,他不断地对友人重复说那里有“希望”和“未来”,准备战后一俟获得离境允许就首先去美国。他打算在美国举办讲座,于是重温少年时代就喜爱的美国文学作品,边读书边写随笔。劳伦斯比美国本土的批评家更早地将麦尔维尔等一批美国早期作家作品归为“经典”,其视角之独特,笔锋之犀利,更无前例,从而一枝独秀于文学批评史,利维斯曾称劳伦斯为其所处时代“最优秀的批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