茨威格(第2/4页)
容貌:有时掩卷沉思,我便想起了詹姆士·乔伊斯的脸,这张脸和他的作品非常相配。这是一张狂热分子的脸,苍白的脸色,受苦受难的神情,嗓音低弱,可是并不柔和,眼神悲伤,戴了一副深度的近视眼镜,闪着讥嘲的眼光。一个受尽折磨的人,但坚若钢铁,执着顽强,不屈不挠,一个颠倒过来的清教徒,祖上是教友会的信徒,他会为了信仰,让人活活烧死,他把他的仇恨、他对上帝的亵渎这样视为神圣,这样认真对待,就像他那早已湮没无闻的祖先对待他们的宗教信仰一样,这是一个长期生活在黑暗之中的人,总是孑然一身,把自己封闭得严严实实,不为人所赏识,就仿佛埋在时间的重压之下,因而蕴藏着双倍的火焰9在贝尔利茨学校执教十二年,这对精神来说可是最阴森可怕的苦役,接着是二十五年的流亡生涯,穷困潦倒,把他的艺术锻炼得如此锋利,如此辛辣。他的脸上映现出许多超群出众的思想,他的作品蕴藏着许多卓越宏伟的气势,里面有一种献身于精神、献身于语言的英雄气概,奇幻怪异,无可比拟,但是乔伊斯真正的天才寓于仇恨之中,仅仅溶化在冷嘲热讽之中,溶化在精神的刀尖舞蹈上,熠熠闪光,尖利伤人,使人痛苦,溶化在一种给人快感的暴烈之中,使人疼痛,揭人隐私,使人受伤,犹如灵魂的宗教裁判所折磨人的灵魂,从中得到快乐。把这本书比作荷马的史诗,这个比喻可是偏了,比彼萨斜塔还偏得利害,但是但丁的犹如巨型方石垒成的仇恨却有一些存在于这个狂热的爱尔兰人身上。
艺术:这本书的艺术并不是表现在建筑结构上和人物塑造上,它仅仅表现在语言上,在这方面詹姆士·乔伊斯绝对是个魔术师,是个语言上的麦错方蒂。我相信他能说十种或者十二种外语,并且从自己祖国的语言里提炼出一套全新的句法和丰富已极的词汇。他掌握了语言表达的整个键盘,上自最典雅最抽象的表达方式,下止醉酒的女人嘴里喷吐出来的污秽不堪的胡言乱语,他急急忙忙地把字典里的内容整页整页地抛洒出去,把一大堆形容词像密集的机关枪子弹,扫在每一个概念的左右前后,以令人吃惊的勇气,在造句艺术的各式各样的秋千绳上大翻筋斗表演绝技,竟然用一个句子写成了全书的最后一章,我想,这个句子之长足有六十多页(这本长达一千五百页的浩瀚巨著本来就只讲一天的事情,下一本书据说要描写接下来的那个夜晚)。在他的交响乐队里,配备了各种语言的元音和辅音组成的乐器,各门科学的一切专业用语,各种俚语俗话、方言土语,全都混杂在一起,英语在书中变成了泛欧罗巴的世界语,这位天才的杂技演员像闪电似的从尖顶飞身一跃,跳到旁边,他在铿锵作响的剑戟丛中狂舞,纵身跃过一切无法描述之物组成的深渊,在现代英语散文史上,詹姆士·乔伊斯打开了特别的一章,而他自己就是这一章的开始和结尾。
综述:此书是一块月球上的陨石,头朝下一跤跌进了我们的文坛,是个了不起的壮举,一本空前绝后的奇书,奇幻无比,只许出自这一个人的手笔,这是一个顽强的个人主义者,一个独来独往的天才所进行的英雄主义的试验。没有荷马史诗的特点,丝毫没有。荷马的艺术在于脉络清晰,线条纯净,而这张荧光闪烁的银幕,反映的是精神冥府,正是由于它画面飞驰而过,吸引着人们的心灵,它也不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尽管由于幻象瑰丽,神奇莫测和感情充溢,超乎寻常,此书更接近陀思妥耶夫斯基的风格。实际上这是个绝无仅有的试验,任何比较都无法进行。詹姆士·乔伊斯的内心的孤立,不能容忍自己拴在已经有过的事物之上,它和谁也不配对,大概因而也就不会产生后代。他是个流星式的人物,充满了朦胧的原始力量,这是一本巴拉塞尔士流星式的作品。就像那位中世纪的魔术师的著作,以更加现代的方式,把诗意的因素和抽象的欺骗溶为一体。心灵的神秘的教义带着奥秘,令人惊讶不已的科学之中掺杂着狂暴的滑稽突悌,一本与其说是打开了新天地的作品,勿宁说是创造了新语言的作品。然而不论怎么说,这是一个不可动摇的事实:这本书是一本才气横溢的稀世珍品,将永远像一块来自冰川时期的岩石,傲然挺立,与一派丰腴景象的周围环境毫不沾边,等到它历经时间的考验,人类将像对待一切神秘莫测之物似的,会对它肃然起敬,反正今天已经如此:人类向这个偏执的猛烈的诱人的成就致敬,向詹姆士·乔伊斯表示敬意、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