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靖华(第2/3页)
某年的秋夜,一个朋友把我从一个地方送到北平。另一个朋友相见之下,惊慌地说:
“呀,洋马褂!不行,换掉!换掉!”
我宭态万状,无言以对。殊不知我失掉“民族形式”的装备也久矣。他忽然若有所悟地转身到卧房里取了一件蓝大褂,给我换上,就讲起北平的“穿衣经”来。
实在说,我向来是不喜欢“洋马褂”,而喜欢蓝大褂的。不过这之前,此一地,彼一地也。穿着蓝大褂在异邦马路上行走,其引人注目,正不亚于狗熊在广场上表演。而现在和蓝大褂重结不解之缘,恰是“适怀我心”了。
不久,我就穿着这“适怀我心”,而且又能“鱼目混珠”的蓝大褂,到了阔别的十里洋场。
不知怎的,也许因为久别重逢,分外兴奋的缘故吧。我这如此“土气”的蓝大褂,昨天整整半日,鲁迅先生仿佛都没有发现。第二天,早饭之后,一同登楼。坐定之后,正不知话题从何开始。窗明几净,鸦雀无声,旭日朗照,满室生辉。我们恬淡闲适,万虑俱无,如此良辰,正大好倾谈境界也。这时鲁迅先生忽然把眉头一扬,就像哥伦布望见新大陆似地,把我这“是非之衣”打量,惊异地说:
“蓝大褂!不行,不行。还有好的没有?”
我感慨地说:“北方之不行也,洋马褂……”
他没待我说完,就接着说:
“南方之不行也,蓝大褂呀!洋马褂倒满行。还有好的没有?”我一面答有,一面把那顿成“不祥之衣”的下襟往起一撩,露出了皮袍面:这是深蓝色的,本色提花的,我叫不出名字来的丝织品。堪称大方、素雅,而且柔和、舒适。
鲁迅先生一见,好像发现了我的保险单一样,喜不自胜地说:“好,好!满及格!”
他放心了,面露微笑地喷了一口烟说:
“没事别出门。真要出门时,千万不能穿这蓝大褂。此地不流行。否则易被注意、盯梢,万一被盯上可不捧了!”
当时的确是“沪上实危地,杀机甚多,商业之种类又甚多,人头亦系货色之一,贩此为活者,实繁有徒,幸存者大抵偶然耳。”(《书信》,《鲁迅全集》卷九,页三五一)
接着他就谈到不但要注意穿着,而且要注意头发被整齐,皮鞋擦光等等。蓬首垢面,衣冠不整、外表古怪,都足引起注意,闹大乱子,连举止也都要留神……。
“这是用牺牲换来的教训呀!”
他结论似地这么来了一句,又点起一支烟,吸了一口。若有所思地沉默了一下,接着说:
“在上海过生活,就是一般人穿着不留心,也处处引起麻烦,我就遇到过。”
他又喷了一口烟,停顿了一下,用说故事的口气,从容不迫地一边回忆,一边说起来:
“有一次,我随随便便地穿着平常这一身,到一个相当讲究的饭店,访一个外国朋友。饭店的门丁把我浑身上下一打量,直截了当地说:
‘走后门去!’
“这样饭店的‘后门’,通常只运东西或‘下等人’走的。我只得绕了一个圈子,从后门进去,到了电梯踉前,开电梯的把我浑身上下一打量,连手都懒得抬,用脑袋向楼梯摆了一下,直截了当当地说:‘走楼梯上去!’
“我只得一层又一层地走上去。会见了朋友,聊过一阵天,告辞了。”
“据说这位外国朋友住在这里,有一种惯例:从来送客,只到自己房门为止,不越雷池一步。这一点,饭店的门丁、开电梯的,以及勤杂人员,都司空见惯了。不料这次可破例了。这位外国人不但非常亲切而恭敬地把我送出房门,送上电梯,陪我下了电梯,一直送到正门口,恭敬而亲切地握手言别,而且望着我的背影,目送着我远去之后,才转身回去。刚才不让我走正门的门丁和让我步行上楼的开电梯的人,都满怀疑惧地闭在闷葫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