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叔同(第2/3页)

又寻常助念者,皆用引磬、小木鱼。以余经验言之,神经衰弱者,病时甚畏引磬及小木鱼声,因其声尖锐,刺激神经,反令心神不宁。若依余意,应免除引磬、小木鱼,仅用音声助念,最为妥当。或改为大钟、大磬、大木鱼,其声宏壮,闻者能起肃敬之念,实胜于引磬、小木鱼也。但人之所好,各有不同。此事必须预先向病人详细问明,随其所好而试行之。或有未宜,尽可随时改变,万勿固执。

第四章 命终后一日

既已命终,最切要者,不可急忙移动。虽身染便秽,亦勿即为洗涤。必须经过八小时后,乃能浴身更衣。常人皆不注意此事,而最要紧。惟望广劝同人,依此谨慎行之。

命终前后,家人万不可哭。哭有何益?能尽力帮助念佛乃于亡者有实益耳。若必欲哭者,须俟命终八小时后。

顶门温暖之说,虽有所据,然亦不可固执。但能平日信愿真切,临终正念分明者,即可证其往生。

命终之后,念佛已毕,即锁房门。深防他人入内,误触亡者。必须经过八小时后,乃能浴身更衣。(前文已言,今再谆嘱,切记切记。)因八小时内若移动者,亡人虽不能言,亦觉痛苦。

八小时后着衣,若手足关节硬,不能转动者,应以热水淋洗。用布搅热水,围于臂肘膝弯。不久即可活动,有如生人。

殓衣宜用旧物,不用新者。其新衣应布施他人,能令亡者获福。

不宜用好棺木,亦不宜做大坟。此等奢侈事,皆不利于亡人。

第五章 荐亡等事

七七日内,欲延僧众荐亡,以念佛为主。若诵经、拜忏、焰口、水陆等事,虽有不可思议功德,然现今僧众视为具文,敷衍了事,不能如法,罕有实益。印光法师文钞中屡斥诫之,谓其惟属场面,徒作虚套。若专念佛,则人人能念,最为切实,能获莫大之利矣。

如请僧众念佛时,家族亦应随念。但女众宜在自室或布帐之内,免生讥议。

凡念佛等一切功德,皆宜回向普及法界众生,则其功德乃能广大,而亡者所获利益亦更因之增长。

开吊时,宜用素斋,万勿用荤,致杀害生命,大不利于亡人。

出丧仪文,切勿铺张。毋图生者好看,应为亡者惜福也。

七七以后,亦应常行追荐,以尽孝思。莲池大师谓年中常须追荐先亡。不得谓已得解脱,遂不举行耳。

第六章 劝请发起临终助念会

此事最为切要。应于城乡各地,多多设立。《饬终津梁》中有详细章程,宜检阅之。

第七章 结语

残年将尽,不久即是腊月三十日,为一年最后。若未将钱财预备稳妥,则债主纷来,如何抵挡。吾人临命终时,乃是一生之腊月三十日,为人生最后。若未将往生资粮预备稳妥,必致手忙脚乱呼爷叫娘,多生恶业一齐现前,如何摆脱。临终虽恃他人助念,诸事如法。但自己亦须平日修持,乃可临终自在。奉劝诸仁者,总要及早预备才好。

□读书人语

李叔同1918午出家后,在浙江、福建一带云游,1932(壬申)年11月,他第3次到闽南,住在厦门万岩寺,12月到妙释寺念佛会讲演《人生之最后》。弘一法师依裾“净土宗”处理人生最后时刻的精神,演说此文,告诉学佛的人们,在“临终前”要把搓好那一段稍纵即逝的时机,应放下一切身外之物,放下父母妻儿,放下悲苦烦恼,只要一心念佛,亲友也来助念,则能往西方之极乐世界。如果侥幸不死,则应归功于精神的力量。人死后,过八小时再办理一切后事。

作为一种宗教,佛家有它速信的一面;但作为精神世界的一种寄托,也有合理的部分。在《人生之最后》中,对于死的态度,也有可供借鉴的地方。例如,临死前要一切听其自然,不可强制什么,以免增加其苦痛。又如,主张丧葬从简,殓用旧衣,不用好棺木,不宜做大坆,在过去,均为开明的见解。弘一法师引古诗云:“我见他人死,我心热如火,不是热他人,看看轮到我。”用以警策听众,启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