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我的父亲母亲:相伴与分别(第2/9页)
晚上,我经常看见散落在他办公桌上的那些纸。上面连接各个词语或数字的箭头和线条往往贯穿整页,指向两个单独的项目。从中,我完全能体会出朱莉娅说过的那种疯狂紧迫之感。那感觉仿佛他正在跟时间赛跑,趁还有机会,赶紧把这些对他有用的信息、含义或暗示写下来。朱莉娅说,他写这些东西时,显得“非常忙碌”。
深夜,母亲睡着后,我常常坐在父亲的办公桌前,从其中的一个抽屉里拿出几个信封和文件夹,就像他还待在疗养院时一样。那些掩藏在其他东西(比如早已过时的法律文件、保险申请单、贺卡,以及他或许寄出,也可能没寄出的信件草稿)下的文件夹,将为我开启一段父亲完整的人生经历,一段我已经数年不曾思考过的经历。我把这些文件夹连同跟奥尼尔有关的一些东西都搬回了自己家。然后,我熬了几个夜晚,回顾了一些父亲从医生涯中最有趣的过渡时期。
他职业生涯中较晚的一段时期便很有意思。当时,他已经50多岁,虽依然坚持在神经病学和更感兴趣的精神病学领域,他还是发现自己对一个交叉学科产生了兴致。这是介于法律程序和他定义为“能对其他人构成威胁的病理学”之间的一个学科。马萨诸塞州心理卫生院院长曾请他协助判断:一个有多次人身攻击(尤其是攻击女性)记录,却因为未确定其精神状态问题而无法做出法定裁决的人,是否危险;或者说得更确切些,其危险性是否持久。
此类案件中,伦理、医学和公共安全等因素常常会产生冲突。法官往往会不知所措,一方面,他们无法确定精神紊乱的个体是否意识到应该对自己犯下的罪行负责;另一方面,是否应该将其视为不需要承担责任的精神病人。如果是后一种情况,法官们或许会将其判入国家经营的安全机构——精神病院,但并不确定具体的刑期。
此类案件最重要的核心问题在于:当事人是否理解他犯下的“错误”。同样重要的问题还有:犯下那样的罪行,被告是出于自愿,还是被某种他也无法支配的力量所迫。为了评估当事人的精神状态,院长请求我父亲担任一个诊断中心的主任。当父亲认为某个案件需要精神科服务时,相关的评估工作就会在这个中心进行。
和职业生涯中其他时候一样,此时的父亲开始从阅读与目前面临问题有关的研究开始,广泛地做起了准备。
“美国缺乏这方面的知识,”他这样写道,“因此,首先得调查一下其他国家和社会是如何处理这类困境的。我走访了英国、意大利、法国、荷兰和丹麦的很多监狱和相关机构……与挪威和瑞典的专家们展开了讨论”。
他说,在英国时,他坚持拜访了“剑桥大学犯罪学研究所”,还在“英国首家收治精神病罪犯的‘专门机构’——布罗德穆尔医院——待了一段时间”,并从那里收获了“宝贵的经验和无数前车之鉴”。
承担院长指派任务的过程中,他进行的研究和获得的经验都在一个极具争议的案件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在那种情况下,父亲发现招募自己成为该案鉴定人的并非马萨诸塞州,而是联邦政府。那是个报纸出版商威廉·伦道夫·赫斯特之女帕特里夏·赫斯特被一个自称“解放军”的团伙(该团伙采用了几乎难以理解的政治意图为自己的行为辩护)绑架后,参与了一宗持枪银行抢劫的案子。
1974年4月中旬,监控录像拍到帕特里夏手持武器,出现在这桩爆发于旧金山的银行抢劫案中。一个月后,这个“解放军”团伙在洛杉矶实施第二次抢劫时,她被拍到手持半自动手枪掩护其成员撤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