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 誓(第3/3页)
暑假快结束时,方太太终于回家了。本来说好了,那天晚上要来一场小别胜新婚的、酣畅淋漓的相会,但是就那么巧,刚好方先生的部门拿了笔奖金,说好了所有人一起吃大餐庆祝。
那天晚上,方先生自然又喝醉了。
破天荒的,他居然没有回家睡觉,而是打完电话通知方太太后,在那个年轻女同事的搀扶下,去了酒店开房。
第二天早上,当他带着宿醉的偏头疼,回到家中时,却发现方太太已经躺在浴缸里,淹死了。
法医测量肝温,判断方太太的死亡时间,是在前一天的晚上——当时方先生刚跟同事喝完酒,所以,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至于方太太的死因,则是因为泡澡时突发心肌梗死,导致昏迷,最终溺毙在浴缸里。
这个解释合情合理,毕竟在多年以前,方太太就曾得过类似的重病。
警察并非没有怀疑,作为最亲近的人,方先生是否会有杀人动机?比如说,因为跟方太太感情破裂,所以设计将其杀害。
但是,警察调查了方先生跟年轻女同事的关系,却发现他们的交往非常纯洁。甚至在喝醉酒的那天晚上,女同事把他扶到酒店后,便自行回家了,并且叫了个年轻男同事来照顾方先生。当然了,这个年轻男同事和方先生之间,也是正常的上级跟下属的关系,清清白白。
所以,这起令人惋惜的死亡,最终被认定为突发疾病造成的意外。
警察们疏忽了一点,在方先生回家的那个早上,他通过家中的金毛犬,处理了一个关键性的证物。而且,他处理冰箱里变质食物的同时,还找到了一个装满液体的小玻璃瓶。弄明白里面装的是什么之后,他把这个玻璃瓶,也一并扔掉了。
如果说,丢弃第一件证物时,方先生心里充斥着悲痛和内疚,那么,扔掉第二件证物时,他则是在恍然大悟之后,心中释然了。
总之,在这个故事的结局,方先生坚信,他捍卫了当初的那个毒誓,从某种程度上,也就是捍卫了两人的爱情。
如今,坐在烧烤店的包间里,给我讲述故事的这位客人,绝不承认,他就是故事里的方先生。
我很清楚,他顾虑的是什么。但是在我看来,他的顾虑是完全多余的。故事里的毒誓之所以毒,是因为它在带走了其中一个人的生命后,也完全摧毁了另一个人,带走了他的灵魂,以及余下生命里幸福的可能性。
这个宛如哑谜的故事里,到底是谁背叛了谁,谁想杀谁,谁最终又杀了谁,是用什么样的方式杀的——对我而言,其实也不那么重要了。
我唯一好奇,但这辈子都不可能知道的是,在意识到自己即将被杀死的那一刻,泡在浴缸中的方太太,会是什么样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