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第4/5页)

“一年以前,我请求你等我两年。如今还剩下一年了。可是我确实相信,可以用我的名誉和心灵来担保,这一年以内,我一定会成功。你记得好久以前你跟我说过,我要当作家必须先当学徒。啊,我已经满师啦。我把这段时期拚命利用、压缩。有你在终点的地方等着我,我就从来没有松过劲。你可知道,我忘了什么叫‘安睡’了?几百万年以前,我明白什么叫‘睡个够’,什么叫‘从黑甜乡里自然而然醒过来’。如今我可总是被闹钟叫醒的。如果我早一点入睡或者迟一点入睡,我就把闹钟拨得早一点或者迟一点;我变得人事不省以前,最末了的两件事就是拨闹钟和熄灯。

“我每感到困倦的当儿,就把手边在看的书换一本轻松一点的。等到看得打起瞌睡来了,就用手指节捶自己的脑门,来赶走睡魔。我在有本书上看到过一个怕睡觉的人的故事。那是吉卜林写的。这个人装置了一个马刺,只消一打盹,赤裸的身子就会碰上那些铁刺。唔,我也这样做了。我望望时钟,打定主意不到午夜,一点钟,两点钟或者三点钟,决不拿掉马刺。因此,这马刺使我一直惊醒着,直坚持到预定的时刻。这马刺跟我一起睡了好几个月啦。我变得真是不顾死活,觉得睡上五个半钟点已经太过分了。我如今只睡四个钟点。我想睡想得要命呢。有些时候,我睡得太少,感到头昏眼花,那时候,给人安息和沉睡的死,对我真是个诱惑,那时候,我脑海里尽萦绕着朗费罗的那几句诗:

静静大海深千寻,
海里万物睡沉沉;
一步一跳万事消,
水泡一个此生了。

“这当然是一派胡言啦。因为神经太紧张,脑子过分疲劳,才会有这种想法。可是问题在:我干吗这么干呢?那是为了你。为了缩短我的学徒期。为了叫成功之神早一天光临。我如今可满师啦。我明白自己有什么能耐。我可以说得准,我每个月学到的东西,比一般大学生一年里所学到的还要多。这我明白,错不了。可是,要不是我一心要你明白,我就不会跟你直说。这可不是吹牛。我是拿看过的书来衡量自己的成绩的。今天,你的弟弟们跟我比较起来,就我在他们睡觉的那些钟点里从书本上使劲榨取到的知识来说,简直是一窍不通的蛮子了。从前,我巴不得成名。我如今可简直不要名了。我要的是你;我要你,比要吃的、穿的或者声名都来得迫切。我有一个梦想,把脑袋搁在你的胸脯上,睡它一个世纪光景。不出一年,这个梦想准会实现。”

他的力量一阵阵浪潮般冲击着她;这会儿,他的意志跟她的愈拚命地对抗,她也愈强烈地感到对方的吸引力。过去一向从他身子里流出来给她的那股力量,如今充斥在他热情奔放的声音、闪闪发亮的眼睛,以及他身子里汹涌着的精力和智力里了。那一刹那,她一下子发觉自己的信心起了一道裂缝——通过这道裂缝,她看清了真正的马丁·伊登,出色非凡而无懈可击;正像驯兽人有时候不免怀疑自己的能耐一样,她这会儿也似乎有些怀疑自己的力量,生怕驯服不了这个人的野性。

“还有一点,”他一个劲说下去。“你爱着我。可是你为什么爱我呢?我心里有一股力量,叫我非写作不可,而使你爱上我的,也正就是这股力量。你爱我,因为不知怎么着,我跟你所认识的和可能爱上的那些男人都不同。我天生不配做文书、当会计,不配斤斤较量谈琐碎的生意经,不配在法庭上跟人争辩。只消叫我干这些事,叫我跟那批人一样,干他们所干的工作、呼吸他们所呼吸的空气、形成他们所形成的观点,你就毁了这一点不同,毁了我,毁了你心爱的东西。我的写作欲是我身子里最强有力的东西。如果我仅仅是个草包,我就不会渴望写作,你也就不会渴望嫁给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