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第2/4页)
马丁在他那小房间里生活、睡觉、读书、写作并料理家务。在外眺屋前小阳台的唯一的窗子前搁着那只既当写字台,又当书架,又当打字机台的厨房用的桌子。床铺靠后墙放着,足足占去了整个房间三分之二的地位。桌子一边放着一张华丽得俗气的镜台,制造的人只想赚钱,不计实用,因此上面镶饰的薄板天天在碎裂下来。这张镜台搁在屋角里,它对面那个屋角,桌子的另一边是“厨房”——一只布匹箱上搁着火油炉,箱子里是碟子和炊事用具,墙上有块放食品的搁板,地板上搁着一桶水。马丁不得不到厨房水槽边去打水,因为他屋里没有水龙头。有些日子,他做起饭来有很多蒸汽冒出来,这时镜台上掉下的镶板就格外多。他的自行车用滑车吊起来,挂在床顶天花板上。起先,他把它放在地下室里;可是西尔瓦家的那帮孩子,把轴承弄松,把轮胎戳破,吓得他连忙搬出来。接着,他把它放在屋前小阳台上,后来,呜呜叫的东南风带来一阵暴雨,把车淋了一整夜。于是,他只好把它搬进自己的房,高高地吊起来。
一口小橱里放着他的衣裳和他的藏书,因为桌子上下都放不下了。在读书的同时,他养成了做笔记的习惯,他做得那么多,要不是在室内绷上了几根晾衣绳,把笔记挂在上面,他自己在这狭窄的地方就要住不下了。即使如此,屋子里还是挤得走路也成为一桩难事。他不先把橱门关上,就开不了房门,反过来也一样。如果要一直线穿过这屋子,那是无论如何也办不到的。从门口到床头的道路是弯弯曲曲的,他在黑暗里走时,总免不了要东撞西碰了一阵才到得了目的地。他刚闯过了那两扇相扞格的门的难关,就得朝右一个急转弯,免得碰上那只炉子。跟着,他又得朝左拐弯,免得碰上床脚;可是这弯如果拐得太大,又会使他撞在桌子角上。他身子陡的一歪一扭,转好了弯,又打右边走,穿过一条运河般的通道,一岸是床铺,另一岸是桌子。如果室内仅有的那把椅子在桌前的老地方,这条运河就路不通行。那椅子不用的当儿,就被放在床上,虽然有时候他也坐在这椅子上做饭,一边等水开,一边看书,甚至熟练得一边炸牛排,一边也看上一两段。再说,“厨房”那个屋角真小得厉害,他可以不用站起身来,要什么东西就拿得到什么。实在还是坐着做饭来得方便;如果站着,他反而太容易自己妨碍自己。
他有一只十全十美的胃脏,什么都消化得了,跟这一点配合得正好,他还有丰富的常识,懂得哪些食品既富有营养,又价钱便宜。豌豆汤是他饮食中常有的一项,土豆和扁豆也一样,这种扁豆颗粒肥大,颜色棕褐,照墨西哥的烹调法做。大米饭在马丁的桌上每天至少出现一回,那烧法是美国的家庭主妇根本没采用过,也永远学不会的。干果比新鲜的水果便宜,他经常煮了一锅,放在手边备用,因为他用这东西代替黄油来涂在面包上。有几次,他也买一块牛腿肉,或者煮汤的肉骨头,使他的饭桌为之增光。不搁奶油也不搁牛奶的咖啡,他每天喝上两回,在晚上的那回是代替茶的;可是不管咖啡也罢,茶也罢,都煮得万分出色。
他的确需要精打细算。那次假期差不多使他把从洗衣作里挣来的钱全花光了,再说,他离开出版市场又那么远,总得隔好几个星期,才能指望收到他那些卖钱作品的第一批稿酬。他除了去看罗丝,或者有便去看望他姐姐葛特露以外,一直过着隐士的生活,每天至少完成一般人三天的工作量。他每天只睡五个钟点,只有一个铜筋铁骨的人才能像马丁这样,胜任愉快地一天天地连续干十九个钟点辛苦的工作。他一分一秒都不浪费。镜子上贴着注明了解说和发音的生词表;他刮脸、穿衣或梳头的当儿,把这些表一遍遍用心默记。火油炉上面的墙上也贴着一张张这种表,他做饭或洗碟子的时候,也把它们用心默记。新的表经常取代旧的。他在书中每碰到一个陌生的或者有点儿面熟的词,总是马上写下来,后来,积得相当多了,就用打字机打好,贴在墙上或者镜子上。他甚至随身带在口袋里,在街头碰到空闲的时候,或者在肉铺和食品店里等待轮到他的时候,也一遍遍地温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