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第2/3页)
等他们踏上人行道的时候,他想,试试看总不会出什么错儿;他就从罗丝后边绕过来,靠人行道的外边走。跟着另一个问题自然而然地产生啦。他该伸出胳膊来给她吗?他一辈子从没伸出过胳膊给任何人。他认识的姑娘们从来不挽男人的胳膊。开头几次,他们自由自在地、肩并着肩儿走,后来就用胳膊搂着腰肢,走到大街上没点路灯的地方,女的把脑袋靠在男人肩头上。可是这回不同。她不是那种姑娘。他必须采取什么行动才是。
他把靠近她的那条胳膊一屈——微微的一屈,暗里带点儿试探性,不好算是邀请,就那么随随便便的,好像他走起路来一向是这样的。跟着,一桩了不起的事发生啦。他感到她的手搁上自己的胳膊。这一接触,一阵阵美妙的刺激就贯穿了他的身子,有那么几秒钟,他感到甜蜜非凡,仿佛离开了坚硬的大地,跟她一起在空中飞翔。可是他马上回到了地上,被另一桩麻烦事弄得不安起来。他们要过马路啦。一到对面,他就又到了里边啦。他理该靠外边走才是。那么他该放下她的胳膊,换一个位置吗?要是这次这么做了,那么下一次又得把这一套动作重演一遍吗?那么再下一次呢?这里头准有点儿不对头的地方,他就决定不跳来蹦去地出洋相。然而,他不满意自己的这个办法,于是一发现自己靠着里边走,就急速地讲起话来,装出一个劲地讲话讲出了神的样子,这一来,万一他没有换位置是错的话,可以让她觉得,因为专心讲着话才这么疏忽的。
他们过百老汇路的当儿,又有一个新问题临到他头上来了。在电灯光下,他看到了丽茜·康诺莱跟她那个爱吃吃痴笑的女伴。他只迟疑了一刹那,就举起手来,把帽子脱了。他可不能对自己同阶级的人不忠哪,再说,他脱帽,也不仅仅是为了丽茜·康诺莱。她点点头,大胆地瞅着他,眼光可不像罗丝的那么温柔、和蔼,而是用一双俊俏、严峻的眼睛,从他身上扫到罗丝身上,把她的脸相、衣着和身份一一仔细看在眼里。他觉察到罗丝也用敏锐的眼睛在观看,这双眼睛像白鸽的眼睛般胆怯、温顺,可是,虽然只是那么短暂的一瞥,还是看清了这个工人阶级的姑娘,穿着廉价的漂亮衣裳,戴着当时工人阶级的姑娘全戴的那种怪模怪样的帽子。
“那姑娘真漂亮!”罗丝隔了一会儿说。
马丁衷心感激,真想赞美她一番,然而他说的却是:
“我可说不上。我看这是个各人各看的问题,我可并不觉得她特别漂亮。”
“什么,像她那样五官端正,一万个女人当中还挑不出一个呢。她的相貌真出色。脸蛋儿轮廓鲜明得像一个小浮雕像。她的眼睛生得也真美。”
“你真觉得她美吗?”马丁心不在焉地问,因为对他说来,世界上只有一个美丽的女人,她就在自己身边,一只手搭在自己胳膊上。
“我真觉得她美吗?如果那个姑娘有好好儿打扮的机会,伊登先生,如果有人教给她一举一动该怎么办,你就一定会被她迷住,所有的男人全都会被她迷住。”
“她得由人家教给她怎样讲话哪,”他发表意见说,“要不然,大多数男人就会听不懂她的话。我相信,要是她就照她惯常的那样讲话,那她所讲的你连四分之一都听不懂。”
“胡说!你想说服别人的时候,真跟阿瑟一样糟糕。”
“你忘掉了当你刚认识我的时候,我是怎么样讲话的。从那时候起,我学会了一种新的语言。那时候以前,我讲起话来跟那个姑娘一个样。我如今可好歹能用你的语言来表达自己的意思,来跟你解释你不懂得那个姑娘的语言。再说,你可知道她的一举一动为什么会是这么样的?我如今可考虑到这一类事啦,尽管过去从来没有考虑过,我现在渐渐地明白过来——明白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