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第2/3页)
我想,在远方的某个国家,他曾拿起枪卷入了某种可怕的冲突,因为从我认识他起,就发现他出于某种隐秘的情绪强烈地痛恨战争。不管发生过什么,到了二十出头的年龄,他终于进了澳大利亚一所神学院。学得满腹神学和哲学之后,他回到美国,与妈妈和姐妹团聚、和解。随后他搬到了俄勒冈州,在那里认识了南尼特·A·萨缪尔森,并娶她为妻。
如今满世界都是夸夸其谈的人,只有麦克勤于思考,注重实干。除非你直截了当地问他(大多数人不会这么干),他才多说几句。然而,当他开口说话的时候,你会心生疑惑:这人是不是个外星人?因为他对人类的观念和经验总有与众不同的认识。
事情的关键在于,他在这个世界上总能引起不快,因为大多数人更愿意听自己乐意听的话,尽管那并没有什么意义。假如他最大限度地隐瞒自己的想法,那么认识他的人都会非常喜欢他。当他发表看法时,人们也不是不再喜欢他,只是很难再自以为是。
有一次,麦克对我说,他年轻时比现在更喜欢畅所欲言。但他承认,那类谈话大多是不掩盖自己的伤口,最终将痛苦发泄到周围人身上了事。他说,他曾靠指出他人的过失并报以羞辱来维持自己虚假的强势,以获得支配他人的快乐。这可不怎么招人喜欢。
这样的麦克,就是我一直以来了解的那个人。除了真正理解他的,其他人都觉得他相当普通,并无特别之处。如今,他快满五十六岁了,外表毫不起眼,是个微胖、秃顶的白人小矮个儿。这样的男人如过江之鲫,在人群中,你可能都注意不到他。在地铁站,他若坐在你旁边打瞌睡,你甚至会感到不快。而他每周都要乘地铁进一回城,去参加销售会议。他在山猫路的家中设了个小办公室,大部分工作都在那里完成。其实就是出售高科技产品和一些我根本搞不懂的小机械——科技这玩意儿使一切都加快了速度,就仿佛生命转得还不够快似的。
除非你碰巧偷听到他正与某位专家的对话,不然你绝对想不到他有多聪明。我就曾遇到这样的场合,感觉他的话突然间简直不像英语,我拼命想听懂,但各种概念像珠宝一样滚滚涌出。他能用智慧的语言谈论任何事情,你能感觉出他有坚定的信念,但谈论的方式却十分温和。他并不想要改变你的信仰。
他最爱谈关于上帝和创世的话题,以及人们为何坚守自己的信仰。这种时候,他会双眼放光,嘴角含笑,如孩子一般,疲惫瞬间一扫而光,变得活力非凡,几乎无法抑制自己。但他并不那么虔诚。他对宗教似乎爱恨交织,也许他怀疑上帝也是忧郁、疏远和冷淡的。略带嘲讽的言语有时从他矜持的唇间溢出,有如从井深处飞出的一支支毒箭。尽管有的礼拜日我们会同时出现在圣经教堂(我们喜欢称之为“第五十五施洗者圣约翰自主会众”)的坐席和讲坛,但他在那里并不怎么舒坦。
麦克和南结婚已有三十三个年头,几乎天天沉浸在幸福之中。他说,她拯救了他并付出了昂贵的代价。说起来有点不可思议,尽管我感觉以前他曾无情地伤害过她,但不知怎的,她似乎比以往更爱他了。我想,这是因为我们所受的伤大都会在相处中愈合,而我也知道,神的恩典仅从表面不大容易看得出来。
不管怎么说,麦克的婚姻生活一帆风顺。在家里,南是把瓷砖牢牢黏于一处的灰浆。尽管麦克在阴影重重的世界里挣扎,但南的世界通常黑白分明。南生来通情达理,她甚至不把这叫作天赋。料理家务让她无法去追求做医生的梦想,但护士工作却也做得非常出色。她选择为晚期肿瘤病人服务,因而广受赞誉。麦克与上帝的关系宽广,而南是深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