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情慾孤独(6)(第2/4页)
陈凯歌的《黄土地》裡,那群生活在一个荒凉的土地上,像土一样,甚至一辈子连名字都没有的人,他们努力地活着,努力地相信活着是有意义的,或许就是另一种形式的生命意义。然而,不管生命的意义為何,如果强把自己的意义加在别人身上,那是非常恐怖的事。我相信,意义一定要自己去寻找。
如果婴儿出世后,尚未接触到母亲前,就被注射一支针,结束了生命。那麼,他的生命有意义吗?存在主义的小说家卡繆(AlbertCamus)有过同样的疑惑,他在小说裡提出,如果婴儿立刻死掉,他会上天堂还是下地狱?他问的是生命非常底层的问题。
那个年代我们读到这些书时,感到非常震撼,群体文化不会问出这样的问题,因為会很痛,你看到所有的报导都是那麼荒谬,是谁恶意為之的吗?不是,所以群体文化无法讨论「荒谬」这个问题,而存在主义则把它视為重要的命题。
拋开结局的束缚
卡繆的《异乡人》(Létranger)中,讲述的是在法国发生的真实事件,Létranger这个字中文译為「异乡人」,其实就是孤独者的意思。故事叙述法国青年对一个阿拉伯人开了六槍,被当成谋杀犯送进监牢,但所有的审判都与他开这六槍无关,而是举证他在為母亲守丧时没有掉泪,在母亲的丧礼上,他未依礼俗反而打了一个花俏的领带,以及在母亲丧礼后,他便带女朋友到海边度假,并发生性关系。诸此种种便成為他获判死刑的罪证。
行刑前,神父来了,告诉他要做最后的祷告和懺悔,灵魂还有机会上天堂。这个青年骂了一句粗话,说:「我就是开了这六槍,不要说那麼多了!」
如果大家有机会再去翻这本得过诺贝尔文学奖的小说,就会发现最后一章写得真是漂亮。青年的囚车在黎明时出发,看见天上的星辰,他说他从未感觉到生命是如此饱满,他忽然变成整部小说歌颂的英雄——从儒家和群体文化的角度来看,实在很难去认同杀人犯变成英雄的故事,这部小说在国外会得奖,但若是在国内,可能直至今日都无法获得肯定,因為它的内容违背世俗的标準。
在国内不会有人以陈进兴為主角,最后还把他写成英雄,然而,小说的好或坏,不是结局的问题,而是生命形式的问题。这个形式裡的孤独感、所有特立独行的部分,会让人性感到惊恐,应该有个小说家用文字去呈现他生命裡的点点滴滴。然而,我们不敢面对,我们甚至觉得知道太多生命的孤独面,人会变坏。
有没有这样的印象?大人会说:「这本小说不能看,看了会变坏。」我认為,对人性的无知才是使人变坏的肇因,因為他不懂得悲悯。
在陈进兴这则新闻裡,我印象最深的画面,是他被槍毙后尸体送去摘取器官的过程,如果我要写小说,大概会从这一段写起。他对我而言,还是一个生命,而他在死亡,是生命与死亡的关系。我也要反驳群体文化中不知不觉的约束,使这些特立独行的议题无疾而终。
我用「议题」而不是用「主角」,因為我们总认為「主角」一定是个好人。记不记得小时候看的电影,常常会在最后结局时,出现一行字:这个人作恶多端,终难逃法网恢恢。后来我再去看这些电影,发现那个主角已经逃走了,只是在当时的观念裡,不加上这一句结尾,观眾不能接受,因為恶人要有恶报,好人要有好报。
如果我们用先入為主的善恶观去要求文学作品要「文以载道」时,文学就会失去过程的描述,只剩下结局。我从小受的作文训练就是如此,先有结局,而且都是制式的结局,例如过去连写郊游的文章,最后还是要想起中国大陆几亿个受苦受难、水深火热的同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