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一个殉道者(第2/2页)
布鲁诺的答复将决定他的命运。幸好他承认了。
呵,你不是说过,英勇地死于某个时代,结果却是不死于一切时代么?那么,你为什么要逃避死亡呢?你曾经把你的时代说成是“变节者的时代”,背叛自己难道不是背叛?放弃你所追求,你所创造,你为之生活为之奋斗的东西,难道不是变节?比起那些为了一根肉骨头而愿意出卖一切的可怜的瞎子,你这个变节者是否更坏?……
布鲁诺要求重新给他拿来文具、削笔刀和眼镜。接着,教皇收到了他的一份声明:拒绝承认一切错误!噢,经过多年的磨难,这囚犯居然还有力量反抗!
最后40天!宗教裁判所相当宽容,给了布鲁诺40天时间,让他再三考虑面临的下场。40天!还有40天!只有40天!然而,一切说服工作都无济于事,最后一次机会仍然被他放弃了!
1600年2月,布鲁诺被正式宣布处以火刑,其一切作品当众焚毁并列人禁书目录。他没有屈服。他站了起来。他朝向审判他的人,神情决绝而严峻地高声说道:
“你们向我宣布判决比我听宣判更感到恐惧!”
布鲁诺。八年的囚禁日子结束了。所有属于他的日子都结束了。天亮之前,他被换上了异端犯的囚衣。一把特制的铁钳夹住舌头。除了脑袋,舌头自然是人体最重要的部件了。然后是火。火。火。鲜花广场没有鲜花,只有火。铁链。火刑架。一根杆子把耶稣像从远处伸了过来。眼睛闪闪若有雷电。他伸直颈项,立即转过脸去!事实证明,宗教裁判所的裁判无误:布鲁诺,确乎是神的最顽固的敌人。
在中世纪,拿一个人的力量去对抗一个制度化了的庞大的宗教体系,肯定是绝望的。那么,布鲁诺的希望在哪儿?未来?迢遥的未来与一名死囚有什么关系?也许,希望和绝望对他来说是没有意义的,他所以敢于蔑视熊熊的火刑柱,仅仅是出于内心的使命,内在的激情,对于思想的迷恋。希腊罗马神话中的猎人阿克特翁,因为窥见了月亮和狩猎女神狄安娜,结果遭到女神的报复,在追逐中最后变做了一头鹿。戏剧性在于:猎人反而成了猎物,被自己的猎狗撕成碎块!在这里,真理是狄安娜,被撕成碎块的猎人是布鲁诺。为了一种刻骨铭心的追求,结果做出了最彻底的牺牲。追求是执著的,持久的,残酷的,所以是崇高的。最美好的词汇都被诗人用来歌颂坚贞的爱情,我们将用什么语言去歌颂这种比爱情更为崇高的情操呢?
马克思把偷窃“天火”的普罗米修斯称作“哲学历书上最高尚的圣者和殉道者”。死于火刑架的布鲁诺,不也是这样一个圣者和殉道者么?他一样不愿意成为“上帝的忠顺奴仆”,却以最深沉的苦难和最坦荡的牺牲,完成了自己的人格。
关于宇宙天体的多元、无限,运动的学说,在今天,已经成为小学生的常识。那么,布鲁诺当时是否值得付出高昂的代价呢?他是不是过于严肃了一点?不过,倘使从来未曾出现过布鲁诺一样的“太阳的儿子,宇宙的公民”,我们是不是仍然得躲向僧侣的袍角,猜有关世界的哑谜呢?全书的结束语道:“人类是经过火刑架飞向宇宙的。”难道这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所谓历史么?
而今,于数百年之外回望中世纪,无论专制、苦难与抗争,毕竟都如古成语说的“隔岸观火”,可堪鉴赏。把笔之顷,夜凉如水;呷一口清清冽冽的茉莉茶,听一段咿咿呀呀的时代曲,此等情调,去布鲁诺则远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