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第3/3页)
尽管如此,他既不害怕,也不后悔,不以此为耻,也不自怨自艾。他早已接受这样的命运,并为自己总结了一套哲学。他说,做乞丐不是他的错,他既不在乎,也不想因此烦恼。他与社会为敌,只要逮着个好机会,他就会搞点破坏。他拒绝节俭。夏天他把钱花得精光,因为不好女色,他把赚来的钱都花在喝酒上。如果到了冬天,他身无分文,那么社会肯定会照顾他。他有备而来,准备尽自己所能榨干慈善机构,当然,前提是不用说谢谢。然而,他拒绝接受教会慈善机构的帮助,因为他说为了得到小面包而唱圣歌,感觉如鲠在喉。他还把其他很多事和尊严搭上边,比如,他吹嘘说哪怕再怎么饥饿,也绝不捡一个烟头。他认为自己比普通乞丐高上一等,他说那些人都是可怜的家伙,连拒绝低声下气的底气都没有。
他的法语说得马马虎虎,读过几本左拉的小说、莎士比亚所有的戏剧、《格列佛游记》和不少随笔。描述自己的经历时,他能说得让人难以忘怀,比如,说到葬礼时,他对我说:
“你见过焚烧尸体吗?我见过,那是在印度。他们把一个老家伙放在火上,接下来的一幕把我吓得魂飞魄散,因为他的脚开始乱踢。其实这是由于肌肉受热而产生收缩反应,可我还是吓了一大跳。随后有那么一会儿,他像正在煤炭上煎烤的腌鱼那样扭动起来,然后他的肚子鼓了起来,砰地一声,爆裂开来,你在五十码以外都能听见那声响。我以后再也不敢看火葬了。”
又比如,说到他那次的事故:
“医生对我说:‘伙计,你是一只脚先着的地,真他妈幸运。’他说,‘如果你双脚同时落地,全身就会他妈跟手风琴一样压在一块儿,大腿骨会从耳朵里戳出来!’”
显然,这不是医生的原话,而是博佐自己的。他在遣词造句方面很有天赋。他做到了保持头脑清晰、思维活跃,因此什么都不能让他向贫穷低头。或许他衣衫褴褛,挨冻挨饿,但只要他还能阅读,还会思考,会观察天上的星星,就如他自己所说的,他在思想上是自由的。
他是个满腹怨气的无神论者(这类人与其说是不相信上帝,不如说是厌恶上帝),而且还幸灾乐祸地认为人类永远不会进步。他说,有时睡在河堤一带仰望火星或是木星,想到那里的河堤上或许也有人躺着,会感到很欣慰。对此他有套很奇怪的理论。他说地球上生活艰苦,是因为这个星球的生存条件不好。火星上气候寒冷,又缺水,资源肯定要比地球贫乏得多,生活条件也一定更加恶劣。在地球上,偷六便士只是会被关起来,在火星上,很有可能是把你活煮了。想到这些博佐就会很高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真是很特别。
注 释
[1]兰贝斯区:英国大伦敦内的自治市,位于泰晤士河南岸。(译注)
[2]维斯帕先(9-79):罗马的第九个皇帝,成功恢复后内战时期的和平与稳定,建立弗拉维安王朝。(译注)
[3]马路画家买来的颜料是粉状的,与炼乳调和后,制成饼状。
[4]码:英制中测量长度的一种单位,1码=0.9米。(译注)
[5]毕宿五:金牛座主星,夜空中的亮星之一,意为“追随者”。(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