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特斯岛(第2/12页)

“我在写信。”我说。

“写个没完,”她说,“你一定想家了。”

她的眉毛是粉色的—她红粉色头发的一种变体。我想那头发不可能是天然的吧,但她怎么能把眉毛也染了呢?她的脸瘦瘦的,抹胭脂,表情轻快,牙齿又大又亮。她对于友谊、对于陪伴真是胃口十足,根本不管你如何拒绝。切斯在火车站接到我,带我来公寓的第一天早上,她就端着一碟糕点,带着狼外婆的微笑敲开我们的门。我旅行帽都没顾得上摘,切斯正扯着我的腰带呢—就给她硬生生打断了那事。糕点又干又硬,覆了层浅粉色糖霜,庆祝我的新婚。切斯答话很简短。他必须在半小时内回去上班。等到终于把她甩掉,他已经没时间继续才起了个头的事了。他只好一个接一个地吃糕点,抱怨味道像锯末。

“你老公真严肃,”她对我说,“我忍不住要笑哦,每次看到他来来去去,他总是这样严肃地瞪我一眼。我真想告诉他放轻松点,他又不是肩头上压着整个世界嘛。”

有时,我不得不恋恋不舍地放下书本,或者撂下正在写的段落,跟她上楼。我们坐在她的厨房桌子边。桌上铺块蕾丝桌布,摆一面八角形镜子,里面映着一只搪瓷天鹅。我们用瓷杯喝咖啡,用相配的小盘子吃点心(又是那些糕点,再不然就是黏乎乎的葡萄干挞或油乎乎的烤饼),用小巧的绣花餐巾碰碰嘴唇,擦掉糕饼屑。我正好面对瓷器柜坐,柜里摆满各种各样的高级杯子、糖和奶油套罐、盐瓶和胡椒瓶,花瓶、茅顶屋形状的茶壶和百合状烛台,全都太漂亮,或者太精巧,不适合日常用。每月一次,格里夫人会拾掇瓷器柜,清洗干净每样东西。她是这么跟我说的。她跟我说着与我的未来、与她断定我会拥有的房子相关的各种事,她说得越多,我越觉得四肢像被铅块压着,沉甸甸的,也就越要在上午才过半的时候打上一个又一个哈欠,想爬开、藏起来、打个盹。不过表面上,我宣称对一切充满仰慕。瓷器柜里的玩意儿,格里夫人的治家规则,每天早上她换的成套服装,紫红和珊瑚色图案的衬衫和毛衣,配套的人造丝巾。

“永远先把衣服穿戴好,就好像你要出门一样,做好头发,化好妆,”她不止一次看到我还穿着睡衣,“然后,如果你要洗东西或烤东西,再围一条围裙就可以了。这能让你振作。”

而且永远要在手头备一些烤好的糕点,以防不速之客。(据我所知,她从来就没什么客人,除了我以外,而我根本不能说是什么不速之客。)而且绝不要用大口杯盛咖啡待客。

这些都并非直截了当表明的。而是以“我总是……”或者“我总喜欢……”或者“我觉得这样比较好呢……”这样的语气暗示的。

“哪怕住在荒野的时候,我也总喜欢……”我一心想打哈欠或尖叫,不过突然惊醒了。她在哪里的荒野住过?什么时候呢?

“哦,在海边啦,”她解释道,“从前,我也是个新娘来着。我在那里住了好几年呢。在联合湾。不过不算太蛮荒。叫作库特斯岛。”

我问她那是在哪里,她回答:“哦,很远啦。”

“那一定挺好玩的。”我说。

“呵呵,好玩,”她说,“如果你觉得熊好玩的话。如果你觉得美洲狮好玩的话。要我说,我宁愿多来点文明呢。”

厨房与起居室之间隔着橡木滑门。滑门总是拉开一点,坐在桌子一头的格里夫人可以时刻看到格里先生,后者待在窗前的躺椅上。她总称他“我坐轮椅的老公”,不过其实只有在她带他出门散步时,他才坐轮椅。他们没有电视—那时电视仍是种新奇玩意儿。格里先生就那么坐着,看着大街,街对面的锡蒂斯兰诺公园,公园后面的巴拉德海湾。去洗手间的时候,他会一手拄拐杖,另一只手扶着椅子背或撑着墙,自己挪过去。一旦进去,他一待就是很长时间,不过不用帮忙。格里夫人说,有时事后她得进去清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