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力马扎罗的雪(第11/13页)
他一向瞧不起那些毁掉的人。一件事物你既已了解,就不是非喜欢它不可了。他觉得自己什么样的关口都过得去,因为无论什么事情,只要他不放在心上,就无法伤害他。
好吧。现在他不会将死亡放在心上了。先前他一直害怕的一件事是疼痛。他像别的男人一样忍得住痛,只要疼痛延续的时间不太长,别把他弄得筋疲力尽。但这一回他有个地方伤太厉害了,正当他觉得自己快要被它弄垮的时候,疼痛停止了。
他记起多年前的那个夜晚,投弹军官威廉森钻过铁丝网爬回来时,德军巡逻队的一个兵向他投了一枚手榴弹。他被炸伤了,尖叫着,求大家开枪打死他。他是个胖子,虽然爱作一些离奇古怪的显摆,却很勇敢,是个好军官。可那天晚上他被卡在铁丝网里了,随着一颗照明弹将他照亮,他的肠子被炸出来钩在了铁丝网上。所以他们不得不把他的肠子割断,才将他抬了回来,当时他还活着。开枪打死我,哈里。看在基督的面上,开枪打死我吧。有一回,他们曾经争论过凡主所赐予无有不可忍受这句话;有一种理论就是这样说的,意思是过一段时间,痛苦会自行消失。但是他一直忘不了威廉森,那个夜晚的威廉森。痛苦并没有从威廉森身上消失,最后他拿出一直留着给自己用的吗啡药片,全都给威廉森吃了,也并没有当时就立刻见效。
不过,现在他所承受的痛苦是很轻的。如果就这样下去,情况不恶化,便没有什么好担心的。只除了他希望有更多的人陪伴在身边。
他想了一想自己会希望有哪些人陪伴。
不,他心想,你做每一件事都做得太久,做得太晚,你就不能指望发现别人仍然在陪你啦。人已经全走了。酒尽杯空,曲终人散,现在只剩下你和女主人啦。
我越来越对死感到厌倦了,就像对所有别的事情一样,他心想。“真让人厌倦。”他说出声来。
“什么事让人厌倦,亲爱的?”
“所有做起来时间长得要命的事。”
他望着她的脸。她背靠着椅子背,坐在他与篝火之间;一张线条可爱的脸,映照着火光。他看得出来,她已经困了。他听见鬣狗弄出来的一记声响,就在火光照到的范围之外。
“我一直在写作,”他说,“我累啦。”
“你觉得能睡着么?”
“肯定能。你干吗不进去睡觉?”
“我想坐这儿陪着你。”
“你感觉到什么奇怪的东西么?”他问她。
“没有,就感觉到有点困。”
“我感觉到了。”他说。
刚才他感觉到死神又一次从身旁经过。
“你知道,我唯一从来不曾失去过的东西是好奇心。”他对她说。
“你什么也没有失去过。你是我认识的最完美的男人。”
“基督啊,”他说,“女人的见识真是太少啦。凭什么?你的直觉?”
就在这个时候,死神已经来到了,它将头靠在帆布床的脚上,他闻得出它的气息。
“决不要相信死神是一把镰刀加一个骷髅头那种说法,”他告诉她说,“它很可能就是两个骑自行车的警察,或者是一只鸟儿。也可能像鬣狗一样,有一张很宽的口鼻。”
这会儿它已经进逼到他身边,但它已经不具有形状。它只是将空间占了。
“叫它滚开。”
它没有滚开,而是又逼近了些。
“你呼出来的气真是难闻得要命,”他对它说,“你这个臭烘烘的杂种。”
它还在一点点地凑近他,现在他无法对它说话了;它发现他说不出话来,就又凑近了一点。现在他想一言不发地将它打发走,但它却上来了,将重量全压在了他的胸口。它趴在他身上,他不能动弹也说不出话,这时他听见女人说道:“先生睡着了。把帆布床抬起来,好好轻一点,抬进帐篷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