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真实身份(第3/4页)
“你不会找到他的,就算你找到他,他也不会相信你的,”泉镜花的脸上依旧挂着令人炫目的笑容,“有本事来要我的命吧。”
程涛咬着牙瞪着他说:“泉镜花,你等着,我不会让你得逞的!”说罢迈着大步离开了,泉镜花站在原地听着他马靴的声音渐渐远去。
望江楼上又恢复了一片寂静,泉镜花理了理衣襟,抬起酥手把唱针搭到了唱机上,唱盘吱吱呀呀的转了两圈缠绵婉转的曲调就传了出来,他随着曲调轻轻吟唱:“任你如花美眷,似水流年……”但从他口中吐出的已经不是刚才那婉转动人的声音,而是一个男人粗哑的声音,没有任何的美感。
泉镜花唱了两句就停了下来,只有唱片依旧在悠悠的唱着,他有些悲伤的抚上了自己的脖子,美丽的脸孔蒙上了一层绝望,他抬头环顾着周围灰色的世界,突然用力把桌子上的唱机扫到了地上。
一声巨响终结了空气中缠绵的昆曲,泉镜花走到窗边迎着晚风口中念念有词,天空中一只乌鸦怪叫着停在了窗棂上。他低下头对那乌鸦用日语低声说了几句什么,那乌鸦听到后大叫一声向着如血的残阳飞去。
泉镜花望着逐渐消失的乌鸦,咬着牙狠狠说道:“程涛,不可原谅!”他晚霞一样美丽的双眼里突然汹涌出一股野兽才有的杀气。
重庆的夜晚十分闷热,罗琳坐在一家西式洋楼的餐室里晃着手里的高脚玻璃杯。这里是刘湘专门为她安排的住所,屋里设施一应俱全,堪比她在伦敦的公寓。
罗琳的眼神有些许的涣散,高脚杯里盛满了红色的液体,但那不是血,而是葡萄酒,这个夜晚她只需要酒,她急需把自己灌醉。酒,可以帮人忘掉很多事情,也可以让人肆无忌惮的想起很多事情。比如此时,罗琳忘了自己中了血咒,忘了自己为什么要来四川,在她逐渐模糊的意识里姚汉宁的身影越来越鲜明,她只有醉了才敢这么热烈的去想他。
只要一想起他,她就会想起那天的那条小巷,他粗鲁,蛮横又令人恐惧,幸亏她适时的教训了他,保住了一个上等女人的体面。她的理智告诉她一切应该到此为止了,可为什么她却开始无休止的想念他?他的嘴唇,他的手掌,他结实的胸膛和有力的身体,这一切像烙印一样烙在她的身体上挥之不去,她只要一想起他,身体里就像有一条火蛇在舞动一样令人焦灼难耐,而她的心也仿佛缺了一块一样在空落落的等着他。罗琳为自己感到羞耻,她从没想过自己会变成这样。
霍华德家族是异教徒,但是他们的生活却过得比最纯洁的基督徒还要自律。他们崇尚理智,信仰充满智慧的生活,鄙视一切肉体的欲望和无节制的情感。罗琳的父亲就是这样一个人,罗琳像极了他,在她的两段婚姻里她从没对自己的丈夫有过任何的欲念和过火的感情。
她第一次结婚的时候只有十六岁,她的丈夫比她还小一岁,那个有着淡蓝色眼珠的男孩来自一个同样古老的家族,世代的近亲通婚给了这个男孩最纯正的贵族血统和严重的血友病,他们结婚十个月后这位年轻的丈夫死于伤寒,在他的葬礼上罗琳没有丝毫的悲伤,在她的记忆里她似乎只和他一起吃过几次早餐,她甚至连他长什么样都记不起来。
当了不到一年的寡妇,罗琳就开始了自己的第二段婚姻,这次对方比她足足大二十多岁,几乎和她父亲一样大。这位男爵同样是蔷薇十字会的会员,他玩世不恭,酷爱旅行,风流倜傥,博览群书,精通各类艺术。罗琳确实有点喜欢这位丈夫,他们经常一起看戏读书或者去各地旅游,她很享受和他在一起的生活,除了上床的时候。她打心底里鄙视那位男爵对欲望的屈从,她厌恶每晚必须尽那令人恶心的所谓妻子的义务。他们结婚没多久她就开诚布公的告诉自己的丈夫,只要不惹出丑闻,他可以随便在外面结交任何女人,作为妻子她不会有任何的不愉快。就这样,他们的婚姻持续了六年,直到这位男爵染上梅毒。他死的时候罗琳确实有些悲伤,他要是能多撑一个星期再死的话,就能帮她搞到皇家剧院莎翁剧的入场券了。这之后她再没结过婚,她觉得自己可以随时结婚,也随时做好准备当一个寡妇,男人从来不是她生活的必需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