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谷水秀(一)(第3/6页)
从见她的第一眼起,她的那双眼睛就已经让他无处藏身。他一度想把她忘掉,也一度忘掉过,可是就在一瞬间又一触即发了,再也难以断绝,真是又幸福又痛苦又急切又神秘,一会儿近在眼前,一会儿又缥缈无迹。此刻,谷水秀好像正笑吟吟地看着他,无论他跑多远,都无法逃离她的注视。
折腾了一晚上,直到第二天,崔成才终于鼓足了勇气,给谷水秀写下了第一封信:
收到你的信很意外,反反复复读了几遍,才动笔写给你。我真的很高兴为你做了那件事,那完全是我心甘情愿的。我离开学校不是别的原因,是因为我根本不是读书那块料儿,白白浪费时间,你根本不用过意不去。知道你考进了省师范学院,真替你高兴,你在我眼里一直都那么优秀。时间过得真快,从离开学校的那一刻起,我意识到我们可能要长久地分别了,也许是永远。我不可能再在白马村见到你,因为听说你父亲早就安排好了你的未来,不会让你留在山沟里的。但不管你以后如何变化,我都无法忘记你,这是我内心最真实的声音,我不想再掩饰了。我也不怕你笑话,过去我在你面前一直很自卑,不敢去接近你,在我心里你就像是女神,美丽、忧伤而又神秘。我读的书本来就不多,这大概是我所能用的最好的词了,你别笑话我。
如果不是你的来信,我只能将这种感觉永远地放在心里,不会说出来,只能默默地祝福你拥有光明无比的未来,找到属于你的幸福,那是你应得的。虽然我们在一个村里住了那么久,但一直就像是两个互不相干的陌生人,你一直在外读书,只见过那么有限的几次。不过,就这几次就足够了,够我回忆一辈子的。
原谅我大胆地说出自己的心里话,说出来心里就痛快了,对我来说,这已经足够了,再也没有什么可遗憾的了。
写完这封信,崔成心里感到轻松多了。
崔成和谷水秀就在一个村子里住着,她在河之北,他在河之南,虽然只有一座桥的距离,但是他们并没有真正见过几面。两家一直是对立的关系,基本是老死不相往来。为了不求谷文化,崔立国自己还专门备了一个药箱,有个头疼脑热的自己解决了事,大一点儿的病就去镇医院。好在崔成天生底子好,和他父亲一样,很少得病。
因为崔立国,崔成很早就成了白马村甚至是三河镇的名人,他打架打得凶,十岁就敢一个人在找不到边的林子里晃荡,长大一点儿就敢拎着斧子撵着盗伐者满山乱跑,村里人都称他狼崽子。
谷水秀第一次给他留下深刻印象是因为家里发生了一件大事。
那次崔立国护林时,被几个盗木贼用麻袋蒙住头一顿痛打,还被捅了一刀子。当他被抬到谷文化家时,人已经快不行了,若不是他有些昏迷,恐怕宁死也不肯去的。
刚抬去的时候,崔立国在谷文化家的炕上痛得来回打滚,血溅得到处都是,赵雪梅在一旁哭喊着,不断地哀求谷文化。
谷文化检查后发现,崔立国后背被捅的那一刀挺深的,刀尖还留在身体里,头上挨的几棒子也不轻,好在崔立国的身体结实,换作别人早就没命了。
谷文化摸了一下崔立国的鼻息,又仔细查看了一下伤口,然后一脸镇定地喝了几口酒,让村里的几个棒小伙按住崔立国的手脚,用一个镊子,硬是把刀尖拔出来了,随即扎了几针,再用调制好的药涂抹了伤口,最后包扎起来,总算止住了血。之后,马上让人开着车把他送到了县医院,崔立国算是抢回来一条命。
为这事,赵雪梅提了一大堆礼物,带着只有十岁大的崔成来到谷家。一进门,她就跪在冰凉的地面上,拉着崔成一声不吭地磕了几个响头。谷文化连忙扶起来说,老嫂子,你这样不是折我的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