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之网(第12/35页)
这个埃勒·比尔斯是个小个子的黑白分明的女人:白皙的皮肤,一头乌发,一双黑黝黝的眼睛。她总是嗲声嗲气的,拖着长长的声音柔声细语地说话——好像没有睡醒似的。我对他说,我第一眼瞧见她就知道她不是什么好人:她是我见过的唯一的一个坏蛋,一个用魅力俘获、勾引男人的人。你知道,她会榨干他们的每一滴血。当然,她很漂亮,这一点并不能否认,她身材很好,肤如凝脂、毫无瑕疵。“嗯,是的,”后来当他开始吹嘘她有多漂亮的时候,我对他说,“嗯,没错,我也这样认为,这一点也不假,但是,”我说,“要是我们不动一根手指,不干一点活,我们所有人都会很漂亮。我们其他人也会看起来很动人,”我说,“如果我们不做饭,不洗衣服,不带孩子。”嗯,他当然承认这是事实,并说,“是的,你说得对。”
嗯,你想想!这个恶棍竟然在他老婆的眼皮子底下和他乱来,每天打扮得花枝招展前去勾引他,每天就只等他回家,而丽迪雅却在楼上的那间屋子里垂死挣扎着,每呼吸一下就会咳嗽,快要把肺给咳出来了,她对这一切心知肚明。哎呀,他承认这一点!他亲口说当初丽迪雅是如何对他说的——当然,那个可怜的人儿,她知道自己快死了,就对他说,“威尔,我不行了。我知道我对你再也没什么用了。我知道自己时日不多了。威尔,”她说,“你想去哪儿都行,想干什么都可以,”还说,“我不在乎,我快死了,但是威尔,”然后他说她就那样看着他,“有件事我不能容忍。在我自己的房子里!在我自己的房子里!”她说,“威尔,你别去招惹我嫂子了!”——哦!他直说了,承认了,你要知道,他说,“啊,天哪!我罪孽深重。我想,老天要是有眼的话,我肯定会受到惩罚的。”一个可怜的老太太干了所有的活,为全家人做饭,干杂活,而那个浓妆艳抹的小娼妇,只知道一天到晚躺在那里等着他,从不肯动一根手指头来帮帮她,哎呀,他们应该好好地惩罚她才对。
嗯,正如我所说,丽迪雅去世后,埃勒仍然在那儿生活着。她并没有搬走。当然,那时候他为她神魂颠倒,被她迷住了,你知道,他想让她留下来。就在那时候,约翰·比尔斯要来看她,我想他是搞清楚了实际情况,他知道了事情的原委,我想他肯定很生气,他再也忍不下去了。那时候,我一直认为他是个可怜的家伙:一个会对那样的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他的老婆胡来的人。但是,平心而论,我想他毕竟还是有点胆量。他失了业,然后去了田纳西州的约翰逊城,在那里他找了一份酒店店员的工作。然后他就给她写信,让她尽快过去。
嗯,她没有去。她写信告诉他她不爱他,再也不会和他一起生活了,说她会一直待在那儿。哦!她已经打定主意了,嗯,她想离婚,然后嫁给你爸爸——而且他也答应了,你要知道,他就像个傻瓜,在她身上大把大把地花钱,还给了她很多礼物,而那个可怜的老太太却像个奴隶似的辛苦劳作着,哭着央求她回到她本该待的地方——到她的丈夫身边去。但是她根本不讲理,根本说不动她。哦!她疯狂地爱着他,你要知道,死心塌地想要嫁给他。
嗯,约翰·比尔斯又给她写信,这一次他动了真格,他已经智穷力竭了。“现在你得马上决定要怎么办,”他写道,“我无法再忍下去了。你现在要想好你是自己来还是让我过去把你带回来,但是我希望你能明白,如果我过去把你从他那儿带走的话,我将做好一切准备,我会在临走前留下一具该死的北方军的尸体。”
嗯,她没有给他回信,我告诉你,唉,他果真来了。他坐着火车前来接她。哦!梅森老太太向我讲述的时候,她浑身都在颤抖,你要知道。“哦!我跟你说,伊丽莎,太可怕了。那时候她把自己锁在楼上,动都不肯动,而约翰口袋里装着一把子弹上了膛的手枪,在餐厅里走来走去,说,‘如果她在半小时内不准备动身离开的话,我就把他的脑浆打出来。’威尔吓得面无人色,”老太太说,“在前廊里走来走去,使劲地搓着手,而她待在楼上不肯跟约翰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