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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才更像是布莱顿码头上的人,露西想,就像爱丽丝里的双胞胎,没什么两样。除非一个人开口,不然没人说话;只要有人开口,其他人就觉得有责任提供进一步的证明。
“我想去,可以双脚凌空一动不动,简直再好不过了。”哈塞特说,“为了汇报演出,我一双新的芭蕾舞鞋都穿破了,脚上满是脓疱。”
“哈塞特,”斯图尔特很明显是在学舌,“保持健美体型是每个学生的本职。”
“也许吧,”哈塞特回答道,“但我可不会在星期六晚上挤公交,连着站上五英里去外面,更不会去外面看戏。”
“好吧,只是莎士比亚而已,亲爱的。”戴克丝说。“啊,就为这一个原因,我的灵魂[1]!”她揪心地抓着胸口,表情滑稽。
“那还有爱德华·艾德里安啊。”露西自觉主动地说,总该为自己心爱的戏剧找一个突出的优势。
“谁是爱德华·艾德里安?”戴克丝问道,语气真诚。
“一个长相萎靡的男人,看着像一只蜕皮的老鹰。”斯图尔特作为派对的女主人,实在太忙了,压根没注意到露西的反应:那可是对爱德华·艾德里安最残忍也最生动的总结了,在一群实事求是的摩登年轻人眼里。“我在爱丁堡上学的时候,有人带着我们去看过他演出。”
“你不喜欢他的演出吗?”露西记起来,公告栏上斯图尔特、茵内斯还有宝儿三人的名字挨在一起,名次都很靠前。像这种精神上的艺术活动她应该不会讨厌,虽然那可能让好些人都头疼。
“噢,比坐在教室里好一点。”斯图尔特承认说,“但真的太老土了。看着好看,但是相当枯燥。还少一个漱口杯。”
“是不是我的?”话音未落,奥唐纳就走了进来,顺手递过她的杯子,“我恐怕迟到了,刚刚在忙着找能塞下我脚丫子的鞋。原谅它们行吗,萍小姐?”她暗示了自己脚上的拖鞋,“我的脚已经不是我的了。”
“你认识爱德华·艾德里安吗?”露西问她。
“当然认识,”奥唐纳说,“我十二岁的时候去贝尔法斯特看过他演出,从那时开始就迷恋上他了。”
“你看似是这屋子里唯一一个不仅认识还很崇拜他的人了。”
“哼,一群野蛮人。”奥唐纳向众人投出轻蔑的目光。在露西看来,奥唐纳的眼睛异常地发着亮光,好像刚哭过一样。“要不是因为快期末了,没有余钱买票,我此刻肯定在拉博镇上,就坐在他的脚边上。”
露西心生怜悯,可别说你没想过要退出这场派对,就因为自己是在场唯一一个至今还没分配到工作的人。她喜欢这个女孩,擦干眼泪后还找了个拖鞋当借口,高高兴兴地来参加这个与她无关的派对。
“好吧,”斯图尔特忙着打开软木塞,“既然奥唐纳都到了,那我们可以开瓶了。”
“天哪,香槟!”奥唐纳惊呼。
冒着泡沫的香槟酒涌进了钝厚的漱口杯里,大家满怀期待地看着露西。
“为了斯图尔特在爱尔兰、汤玛斯在威尔士以及戴克丝在灵格修道院的工作。”她说。
一饮而尽。
“为了开普敦到曼彻斯特的所有朋友。”斯图尔特说。
又喝得一干二净。
“好了,萍小姐,你想吃点什么?”
露西自己拿了些吃的坐了下来,劳斯没有受邀参加派对,又因为老天的特殊安排,宝儿那开着劳斯莱斯的富豪家长把茵内斯也接走了,她也免去了同幸福得毫无根据的茵内斯共处一室的尴尬。
注释
[1] 出自莎士比亚戏剧《奥赛罗》中的对白:“It is the cause, it is the cause, my sou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