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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第4/4页)

长空

这封信写到这里,忽然字迹变了血红色,最后的署名长空更是血迹斑斓。我看着也不由得心理上起一种陡然的变化,不想再看下去了,这时沁珠恰好转过脸来,见我那不平常的面色便问道:

“你看的是那封有血迹的信吗?”

“是的。”我只简单地回答她。

“不用再看了吧,那些信只是使人不高兴罢了!”沁珠懒懒地说,“并且那已经成了过去的事实,你把那封用绯红色纸写的一封看看好了——那是最近的。”我听了她的话便把那信抽出来看:

四月八日由香港寄

亲爱的波妹:

几颗红豆原算不了什么珍贵的东西,但蒙你一品题便立刻有了意义和价值。我将怎样地感谢你呢?不过辞旨之间似乎弥漫了辛酸的哀音,使我欣慰中不免又感到震恐,莫非这便是我们的命吗?不过波请你相信,我将用我绝大的勇气和宿命奋斗,必使黯淡变为光明,愁惨化成欢乐,否则我便把这可憎厌的生命交还上帝了。

昨夜在一家洋货店里买东西,看到一对雕刻精巧的象牙戒指,当然那东西在俗人看来,是绝比不上黄金绿玉的珍贵,不过我很爱它的纯白,爱它的坚固,正仿佛一个质朴的隐士,想来你一定也很喜欢它,所以现在敬送给你,愿它能日夜和你的手指相亲呢!

我大约还有十天便可以回到北京,那时节呵——我们可以见面,可以畅谈别后的一切,唉!这是多么值得渴想的一天哟!

我看完这封信,不由得又看看我手指上的象牙戒指——我觉得我没有理由可以戴这东西,因取下来说道:

“喂!这戒指绝不是一个玩意儿的东西,我还是不戴吧!”

“为什么戴不得?你这个人真怪!难道说这便算得是我们订婚的戒指吗?真笑话了!你如果再这样说,连我也不戴了。”她说着便真要从手上取下那只戒指来,我连忙赔笑道:

“算了,算了,这又值得生什么气,我不过和你开开玩笑罢了。”

“好吧,你既知罪,我便饶你初犯,我们出去玩玩——这几天的天气一直阴沉沉的,真够人气闷,今天好容易有了太阳!”

“好,但是到什么地方去呢?”我问她。

“天气已经不早了,我们到公园兜个圈子,回头到东安市场吃烧羊肉,夜里到真光看二孤女……”她说着显出活泼的微笑。

“咱们倒真会想法子寻快乐!”我不禁叹息着说。

“不乐怎么样?……眼泪又值得什么?”沁珠说到这种话时,总露着那种刺激人的苦笑。

当她把那些信和红叶等收拾好后,我们便锁上房门,在黯弱的黄昏光影中去追求那刹时的狂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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