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当众宣布(第6/10页)

罗婆那帮是怎么回事呢?这是个狂热的反穆斯林运动组织,这在印巴分治之前动乱的日子里是很寻常的事,那时候有人把猪头放在星期五清真寺里也不受惩罚。它半夜里派人出去,在德里的新城区和旧城区刷大标语:“谁要分治就让他进地狱!”“穆斯林是亚洲的犹太人!”等等等等。它纵火焚烧穆斯林人开的工厂、商店和库房。但还不止于此,还有一些不为常人所知的秘密:罗婆那帮在表面上只是一个鼓吹种族仇恨的组织,但其实它是一个精心策划出来的商业团体。穆斯林商人接到匿名电话,收到用报纸上剪下来的文字拼凑起来的信件,要他们一次付出一大笔款子,要不然就烧掉他们的财产。有趣的是,这个黑帮还很讲信用,付款之后从来不会再要第二次。他们说到做到,要是不把一个装满了钱的灰色袋子交去,过几天商店、工厂库房全会化为灰烬。大多数人还是付钱,因为去报警的话看来更危险。在一九四七年,穆斯林是无法信任警察的。据说(对此我无法证实)当敲诈信送来时,其中还夹着一份“满意的顾客”名单,他们交了款,生意照做下去。罗婆那帮就同其他行业一样,还提供证明自己信誉良好的文件。

两个身穿西装、一个穿着睡衣的人从穆斯林居住区小弄堂里跑出来,来到等在钱德尼巧克的出租车跟前,引得别人好奇地观看。这不仅因为他们的衣着反差太大,还因为他们尽力不让自己快跑。“不要显出惊慌的样子来,”基马尔先生说,“显得镇静些。”但是他们的脚不听话,老是要往前冲。他们快跑几小步,随后又努力装作是在不慌不忙地走路,就这样跌跌撞撞地走出了居住区。路上从一个年轻人身边走过,这人推着一个装了轮子的黑色金属西洋镜,手上还拿着一面小鼓,这就是利法法·达斯,他正要赶到即将发布一项重要宣示的地方,本章的名字正是来自这一宣示。利法法·达斯一边敲着鼓,一边喊道:“来看啊,来看啊,样样都有!来看德里啊,来看印度啊,来看啊!快来看,快来啊!”

但阿赫穆德·西奈有其他东西要看。

居住区里的孩子对当地大多数居民有他们自己的叫法。有三家相邻的他们称之为“斗鸡的”,因为这三家一家是信德人,一家是孟加拉人,夹在他们当中的是在穆斯林居住区很少见的印度教徒。信德人和孟加拉人已经很不同了,他们说的语言不一样,饮食也不同,但他们都是穆斯林,他们都讨厌这家插在当中的印度教徒。他们从自家屋顶上朝这家人房子上扔垃圾,他们从窗户里面用不同的语言朝这家人骂粗话,他们把小块小块的肉扔到那家人的门上……而这家人呢,便付钱给街上的顽童朝另两家窗户扔石头,石头上还包着纸,上面写着:“等着瞧吧,到时候会收拾你们的!”……居住区的小孩也不用我父亲的名字称呼他,他们称他是“没法跟着自己鼻子走的那个人”。

阿赫穆德·西奈这个人的方向感极其糟糕,要是让他独自出门的话,他连在家附近弯弯曲曲的小弄堂里都会迷路。巷子里那些流浪儿童有好多次遇见他愁眉苦脸地在路上乱转,末了还付四安那一张的钞票叫他们送他回家。我提这一点是因为我相信我父亲老爱走上岔路的这种天赋不仅仅影响了他这一辈子,这也是他之所以会爱上阿米娜的原因(因为纳迪尔汗这件事表明她也会走上岔路)。除此之外,他无法跟着自己鼻子走的天性也多少遗传给了我,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我的鼻子从别处继承到的本领,使我年复一年嗅不出正确的路……不过现在就说到这里吧,因为我已经给了那三个商人足够的时间走到工业区去了。我想再说一句的只是(照我看这是他缺乏方向感的一个直接结果),我父亲这个人,就连他成功的时候,也总带着一股迟早会失败的臭气,你可以闻到就在拐角处有个岔路在等着他呢,尽管他经常洗澡,这个气味也还是洗不掉。基马尔先生闻到了它,他私底下对S.P.伯特说:“老兄,这些克什米尔来的家伙,有件事谁都知道,就是他们从来不洗澡。”这一不实之词将我父亲同塔伊联系起来……当年自我毁灭的怒火冲昏了塔伊的头脑,从此他再也不肯保持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