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第2/5页)
调解人的腔调不太好,有点流氓气,但他说的道理蛮是那么回事,把罗晶晶说动了,终于表了态,她说:“我身上没带这么多钱,我得回去取。”
调解人说:“那行,让他跟你去。”
他又转脸问那个男孩:“你自己去,还是让我跟你一起去?”
男孩马上说:“麻烦大哥陪我去一趟吧,我必有重谢。”
于是,他们两人一起上了罗晶晶的车。罗晶晶把他们拉到了自己的住处。她从住处拿了两千块钱交给了被撞的男孩,又写了一张一万三千元的欠条,欠条是由那个调解人一字一句地口述,罗晶晶一笔一画地写好的:“兹有肇事人罗晶晶开车撞伤龙小羽(二人),自愿赔偿人民币一万五千元整,已付两千元,欠一万三千元三日内一笔还清。如不还加倍处罚。”肇事的“肇”字罗晶晶一时忘了怎么写,问那调解人,调解人拿过笔比画了几下,写得也不对。还是“被撞人”龙小羽接了笔,在欠条的背面熟练地写下了一个端正的“肇”字,字迹煞是好看。
写好欠条,连同罗晶晶的驾驶证、身份证,都当做抵押品,给了调解人,调解人又给了被撞的男孩。
两个男的走了。罗晶晶这才打电话给王主任,向他哭诉自己的遭遇,她向王主任求助:第一,想办法搞一万三千块钱来;第二,这事千万别让她爸爸知道。
罗晶晶不想让她爸爸知道,是怕她爸爸知道她开车会发脾气,并且会彻底禁止她开车。其实,经过了这场惊吓,她爸爸就是同意她开车她也不敢开了。后来她真的很少动车,韩丁和罗晶晶共同生活了半年多,压根都不知道罗晶晶以前开过车。
不让罗晶晶的父亲知道这场车祸是容易的,但在这个前提下三天以内搞到一万三千块钱却让王主任犯了难。这钱他不跟她爸爸要跟谁要去?王主任和罗晶晶商议再三,谋划再四,最后决定由他替罗晶晶编一个谎话,并且由他亲自打电话给远在上海的罗保春,说罗晶晶所在的模特公司要给模特们添置服装,需要模特每人交一万三千块钱押金。罗保春果然上当,同意王主任先从公司财务上领取一万三千元现钞,在第二天上午就交到了罗晶晶的手上。罗晶晶拿了钱,心情好转,安然等着被她撞伤的人前来取钱,好把这件倒霉事圆满解决。
向那个被撞的男孩付清赔偿费的期限是三天,罗晶晶以为他们会在第三天的头上找上门来,没想到在她拿到钱的当天晚上,她就提前见到了他们。
天下太小,平岭更小。这天晚上罗晶晶去平岭最大的嘉佳超市买饮料,在交款时看到旁边的收银台上有人争吵。她歪过头去看,很快明白原来是一个女孩拿了一瓶洗头液没有交钱,在通过出口时被仪器查获。几名超市的警卫赶过来,拦住那女孩大声训斥。那女孩从口音上听显然不是本地人,坚称是无意中忘了交钱,警卫让她交钱,她又拿不出。罗晶晶先是觉得好奇,继而看那女孩有点面熟,最后,她看到一个男孩从超市里面赶过来,帮女孩说话,并且掏遍身上的每一只口袋,想替她交钱。罗晶晶这才认出他们来,他们就是被她昨天开车撞伤的那一对男孩女孩。
男孩翻遍全身,只翻出了二十几块钱。但那瓶洗发液要三十八块钱,而且,警卫们还要罚款,数额是货款的两倍。拿不出钱就要把人带走,或者交公安机关以小偷论处,或者叫亲朋好友单位领导带钱来领人。正在警卫们拉拉扯扯要把这对年轻人带走的时候,罗晶晶站出来了。
她问警卫:“对不起,他们怎么了?我是他们的朋友,要罚多少钱我来交。”
她替他们交了钱,不但交了两倍的罚款,而且,还买下了那瓶洗头液。其实摆平这件事一共也就一百多块钱,对罗晶晶来说不算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