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又一个不速之客(第3/3页)
“她就在屋子里!”他继续咬牙切齿。如果这真的是咬牙切齿。
“何出此言?”
“我这就告诉你。半个小时前,我去了她那间特等舱,结果里面空无一人。”
“可您怎么会以为她来这儿了?”
“因为我知道,她对你痴心一片。”
“没有的事儿,她跟我只有兄妹之情。”
“我要搜遍这屋子。”
“请便吧。”
他噔噔奔上楼梯,我又回去端起酒杯。不是原来那杯,我又调了一杯。我认为,依眼下的情况,续一杯是合情合理的。不一会儿,我这位不速之客,上去的时候还如一头凶猛的狮子,下来已然变成温驯的羔羊。想来为人父母者深更半夜闯进某位点头之交的茅舍寻找离家出走的女儿,结果发现半个女儿的影子也没有,大概都会觉得平白做了傻子。换作是我肯定会。这个斯托克似乎也不例外,只见他一副手足无措的模样,看得出,他那股子火气或者说原动力已经蒸发了。
“伍斯特先生,我要向你道歉。”
“别提它了。”
“我发现玻琳不见了,自然而然地以为……”
“快别多想了。谁不会呢,所谓一个巴掌拍不响什么的。您走前要不要来点什么?”
我认为,稳妥起见,应该尽量拖延他,好让玻琳有足够的时间回到游艇上。可他不为诱惑所动。显而易见,他心事重重,顾不上喝两杯。
“我真想不明白她还能去哪儿。”他喃喃地说。这语气如此温和,甚至有几分倾诉衷肠的哀婉,仿佛把伯特伦当成睿智的老朋友,正娓娓道出自己的小困扰。他绝对是泄了气的皮球,跟小孩子玩儿都不怕了。
我尽量安慰他。
“她可能去游泳了呢。”
“这大半夜的?”
“女孩子家古怪着呢。”
“她倒的确是不可理喻,比如说她对你痴心一片。”
我看他这也忒不通礼数,正想眉头一皱,却突然想到,我本来就要匡正——如果这个词没用错——他对于所谓“痴心”的错误观念。
“此言差矣。斯托克小姐并非钟情于我,”我劝慰道,“她一见到我,就笑得肚子疼。”
“我看今天下午那一幕不像啊。”
“哦,那事儿呀,纯粹的兄妹之情,以后绝不会了。”
“最好不会,”他一瞬间又恢复了所谓的本色,“那,就不打搅你了,伍斯特先生。我要再次向你道歉,是我一时犯糊涂。”
我有点想拍拍他后背,但最后只是模拟了一个拍背的姿势。
“算啦,”我连忙说,“算啦。我犯糊涂的时候,数都数不尽。”
就这样,我们其乐融融地分道扬镳。他沿着花园小径走了,我怕又有人来串门,于是候了约十分钟,喝光了杯中物,这才起身回房。
有的起了头,有的完成了,挣来了一夜的酣眠,或者最起码,在充斥着各种斯托克、玻琳、沃尔斯、扎飞和多布森之地——半夜的酣眠。疲惫的眼皮合上才没多久,我就坠入了黑甜乡。
说起来真是不可思议。体会过扎福诺·里吉斯的夜生活,接下来将我惊醒的居然不是床底下蹿出个女子,接着她爹满眼血丝地夺门而入,也不是警长用门环大玩爵士乐,而是窗外的鸟雀叽叽喳喳地报晓。
说是报晓,其实此刻已经十点半了。这是个明媚的夏日,阳光透过窗户洒进来,似乎唤我快快起床,来一点鸡蛋、熏肉和一壶可爱的咖啡。
我迅速泡了个澡,刮干净脸,一溜小跑奔向厨房,一派“巧儿宜”[2]之乐。
[1] 《但以理书》6:16-27记述希伯来先知但以理被掳至巴比伦,因笃信上帝,虽身陷狮窟而未受害。
[2] 法语Joie de vivre,意为生活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