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野上的祭文(第3/5页)
也许,我该为他作证:他不光没有不洁和污秽,相反,他甚至是个洁净的人。有一年,村子里请了戏班来唱戏,我恰好回乡,也去看了,正好坐在他的身边,他似乎想跟我说几句话,末了也没有说出来,我反倒闻见了他身上好闻的洗发精味道,再看他全身上下破烂却整齐的衣衫,心里一动,当即便想告诉坐在身边的其他旁人:他不光没有不洁和污秽,相反,你们认识那种砸锅卖铁也要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的人吗?他就是啊!可是,我终究没有去告诉旁人——“生活”一词,多半是“惯性”二字作祟,现在,在“惯性”作祟的时刻,我却并没有抽身而起,说到底,如果戏台下的众人是他的迷障,而我,也是迷障中的一分子。
我和他认真地攀谈过,不知何故,无论我说了多少,他却总是不接话,那是在我返乡的长途客车上,出乎意料地,他竟然也出了趟远门,此刻正要回家,我和人换了座位,坐到他旁边,再找他问东问西,他却兀自一个劲地点头,再不说多余的话。还要过几年,我才偶然从他自己的嘴巴里得知,这回出远门,他是去看望一个女人,结果却阴差阳错地被关进了派出所。
我还记得那天我是和他一起走回了村子,春天,满目的油菜花都开了,蜜蜂们一直在身前缭绕不去,他突然停下步子,对我说:“……还是你们好。”
“还是你们好”——是啊,我们一直都比他好,我们有妻子,有孩子,有牛马,有不打补丁的衣裳,他则不是,哪怕有过一个女人来到他的身边,到头来,那女人终究还是别人的妻子。
那个女人来自邻县,是个疯子,有一回疯病发作,扒上过路的货车,竟然流落到了此地,和他一样,寄居在油菜地边上的一口废窑里,没人知道他们是否有过肌肤相亲,反正他们两个人都很少进村,如果不是那女人经常在光天化日之下狂奔呼号,逼迫得他只好吃力地跟在后面追来追去,只怕没人知道村子里多出来了一个女人。所以,当那女人的丈夫辛苦找来此地,看见的却是她只认跛腿的他做丈夫时,难免怒火中烧,立即施予了暴打,虽说旁边也零散聚了几个村子里的人,但是,没人知道事情的原委,也就没人阻止这场暴打,只是听着他一遍一遍地诉说,他说:自始至终,他都只是送给了她一点衣被和吃喝,他和她,是干净的。
事情到此并未结束。第二年,农历新年刚过,他卖了收成,买了几件女人的衣服,坐车去了邻县,他想去看看那个疯女人。结果,等他辛苦地打听到她,找上门去,迎接他的,却是一场崭新的暴打,鬼使神差地,他还被送进了当地的一家派出所。不巧的是,当地正在发大水,一条大河正在临近破堤,他被关进派出所里的一间屋子之后,警察们锁了门,全都上了河堤去抗洪,整整四天半,他们忘记了他,等到洪水止住,警察们回到派出所,他早已经饿得奄奄一息了。
“这是命!”——好几年过去了,那难以言传的四天半,一直安静地待在他的体内,从来无人知晓,突然有一天,一场雪后,他变作了另外一个人,脸上挂着红晕,双目炯炯,散发出异常的热情,他再也不羞怯了,见人就说话,不管是谁,他都要拉扯住,再说起他那被人遗忘的四天半,他说自己的事,就像是在说别人的事,语气中,多少夹带着挖苦。尽管如此,也没人愿意听他说,一个个的,全都逃脱了他的拉扯,他也不恼怒,走了一个,他就再换一个,说到最后,他总归都会叹息一声:“这是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