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大工业所引起的工场手工业、手工业和家庭劳动的革命(第11/12页)

5、虚假的度量衡等等。工人要求以每周发一次工资的办法代替两周发一次工资的办法,要求按重量计算,不要按桶的容量计算,保证不使用假秤等等。 “如果桶被暗地加大,工人不是在提出声明后14天就可以离开矿井吗?——但是如果他到另外一个地方去,也会遇到同样的情况。”(第1071号)“但他不是仍然可以离开这种不公平的地方吗?——到处都是不公平的。”(第1072号)“但是工人不是在提出声明后14天又可以离开他所在的地方吗?——是的。”(第1073号) 讯问就此了结! 6、矿山视察。工人不仅遭受瓦斯爆炸事故带来的痛苦。 “我们也要对煤矿内通风不良提出控诉,这种情况使工人在矿内几乎无法呼吸,因此什么活也干不了。例如,正好现在在我干活的那个工作面上,恶劣的空气使许多工人病倒了好几个星期。在主要巷道里,空气一般还够用,然而正好在我们干活的地方就不够用了。如果有谁向视察员控诉通风情况,那他就会被解雇,并且成为一个‘被记名的’人,到别的地方也找不到工作。1860年的矿山视察法纯粹是一张废纸。视察员的人数太少了,他们也许要7年才能进行一次形式上的视察。我们的视察员是一个不能做任何事情的70多岁的老头,他要管130多个煤矿。我们除了需要有更多的视察员外,还需要有副视察员。”(第234号及以下各号)“这样是不是政府应当维持一支视察员队伍,让他们在没有工人报告的情况下自己就能够解决你们的全部要求?——这是不可能的,不过他们应该自己到矿井里来听取报告。”(第280号)“你是否相信这样做的结果就会把通风等责任<!>从矿主身上推到政府官员身上呢?——绝不会这样,他们的职责是要迫使人们遵守现行的法律。”(第285号)“你说的副视察员是不是指那些比现任视察员薪水少资历浅的人呢?——如果你们能够派比较好的,我绝不希望要资历比较浅的。”(第294号)“你们是要更多的视察员呢,还是要比视察员低一级的人呢?——我们需要那些能亲自到矿上来跑跑并且不顾私利的人。”(第295号)“如果你们要求派次一级视察员的愿望得到满足,那末他们在熟练程度上的缺陷不会造成危险吗?…… ——不会;政府的责任是委派适当的人员。”(第297号) 这种讯问法最终连调查委员会的主席也感到太荒唐了。他插进来说: “你们是希望有实际经验的人员,能亲自到矿井看看并把情况报告给视察员,而视察员就可以运用他的较高级的知识。”(第531号)“所有这些旧矿井都搞通风设备,不是会造成很大的花费吗?——是的,费用可能会增加,但人们的生命将得到保障。” 一个煤矿工人对1860年法令第17条表示抗议: “现在,如果矿山视察员发现矿井的某一部分不适于工作,他必须向矿主和内务大臣报告。然后矿主有20天的考虑时间;20天期满后,矿主可以拒绝任何改进。但是矿主要是这样做,他就必须给内务大臣打一个报告,并向他推荐5名矿山工程师,由内务大臣从中挑选仲裁人。我们认为,在这种情况下,矿主实际上是委派自己的仲裁人。”(第581号) 资产者讯问人(他自己就是矿主)说: “这纯粹是一种思辩的异议。”(第586号)“这样说来,你们对矿山工程师的正直评价很低了?——我是说,这种做法非常不合理、不公平。”(第588号)“难道矿山工程师不具备某种公正的品格,从而可以使他们的决定避免你们所担心的那种偏袒吗?——我拒绝回答有关这些人的个人品格的问题。我相信,在许多情况下,他们做事很不公正,在这种人命关天的地方,应当剥夺他们的这种权力。”(第589号) 这个资产者又厚颜无耻地问: “你不认为矿主也会因瓦斯爆炸而遭到损失吗?” 最后还问道: “你们工人不请求政府的帮助不能自己维护你们自己的利益吗?——不能。”(第1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