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分工和工场手工业(第3/8页)
3、工场手工业的两种基本形式—混成的工场手工业和有机的工场手工业
工场手工业的组织有两种基本形式。这两种形式虽然有时交错在一起,但仍然是两个本质上不同的类别,而且特别在工场手工业后来转化为使用机器的大工业时,起着完全不同的作用。这种二重性起源于制品本身的性质。制品或者是由各个独立的局部产品纯粹机械地组合而成,或者是依次经过一系列互相关联的过程和操作而取得完成的形态。
例如,机车是由5000多个独立部件组成的。但是它不能算作第一类真正工场手工业的例子,因为它是大工业的产物。钟表才是最好的例子。威廉·配第就已经用它来说明工场手工业的分工。钟表从纽伦堡手工业者的个人制品,变成了无数局部工人的社会产品。这些局部工人是:毛坯工、发条工、字盘工、游丝工、钻石工、棘轮掣子工、指针工、表壳工、螺丝工、镀金工,此外还有许多小类,例如制轮工(又分黄铜轮工和钢轮工)、龆轮工、上弦拨针机构工、装轮工(把轮安到轴上,并把它抛光等等)、轴颈工、齿轮安装工(把各种齿轮和龆轮安装到机心中去)、切齿工(切轮齿,扩孔,把棘爪簧和棘爪淬火)、擒纵机构工、圆柱形擒纵机构又有圆筒工、擒纵轮片工、摆轮工、快慢装置工(调节钟表快慢的装置)、擒纵调速器安装工,还有条合和棘爪安装工、钢抛光工、齿轮抛光工、螺丝抛光工、描字工、制盘工(把搪瓷涂到铜上)、表壳环制造工、装销钉工(把黄铜销钉插入表壳的接头等)、表壳弹簧制造工(制造能使表壳弹起来的弹簧)、雕刻工、雕镂工、表壳抛光工以及其他工人,最后是装配全表并使其行走的装配工。只有钟表的少数几个零件要经过不同的人的手,所有这些分散的肢体只是在最终把它们结合成一个机械整体的人的手中才集合在一起。在这里,同在其他类似的制品上一样,成品和它的各种不同的要素的外在关系,使局部工人在同一个工场中的结合成为一种偶然的事情。局部劳动本身又可以作为彼此独立的手工业进行,如在瓦得州和纽沙特尔州就是这样;在日内瓦则有大钟表手工工场,也就是说,那里局部工人在一个资本指挥下进行直接的协作。但即使在日内瓦,指针盘、发条和表壳也很少是在本手工工场内制造的。在这里,结合的工场手工业生产,只有在例外的情形下才是有利的,因为在家里劳动的工人之间的竞争十分激烈,生产分为许多性质不同的过程,使人们不大可能使用共同的劳动资料;而且在分散生产的情况下,资本家可节省厂房等的费用。不过,这些在家里为一个资本家(工厂主)劳动的局部工人的地位,也是和仅仅为自己的顾客劳动的独立手工业者的地位完全不同的。 第二类工场手工业,是工场手工业的完成形式,它生产的制品要经过相互联系的发展阶段,要顺序地经过一系列的阶段过程,例如,制针手工工场的针条要经过72个甚至92个专门的局部工人之手。 由于这种工场手工业把原来分散的手工业结合在一起,因此就缩短了制品的各个特殊生产阶段之间的空间距离。制品从一个阶段转移到另一阶段所需要的时间减少了,同样,用在这种转移上的劳动也减少了。这样,同手工业相比,劳动生产力提高了,这种提高是由工场手工业的一般协作性质产生的。另一方面,工场手工业特有的分工原则,使不同的生产阶段孤立起来,这些阶段作为同数的手工业性质的局部劳动而互相独立。既然各个孤立的职能之间要建立和保持联系,制品就得不断地由一个人之手转到另一个人之手,由一个过程转到另一个过程。从大工业的角度来看,这种情形表现为一种特殊的、破费的、工场手工业原则所固有的局限性。 如果我们考察一定量的原料(如造纸手工工场的破布或者制针手工工场的针条),就可以看到,这些原料在获得自己的最后形态之前,要在不同的局部工人手中经过时间上顺序进行的各个生产阶段。但如果把工场看作一个总机构,那末原料就同时处在它的所有的生产阶段上。由局部工人组成的总体工人,用他的许多握有工具的手的一部分拉针条,同时用另一些手和工具把针条拉直、切断、磨尖等等。不同的阶段过程由时间上的顺序进行变成了空间上的并存。因此在同一时间内可以提供更多的成品。虽然这种同时性是由总过程的一般协作形式产生的,但是工场手工业不只是找到了现成的协作条件,而且还通过分解手工业的活动部分地创造出协作条件。另一方面,工场手工业所以能够达到劳动过程的这种社会组织,只是因为同一个工人固定在同一局部工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