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和雁(第2/3页)
雁仍是那孩子提供的。
斯时那孩子已经考上了县里的重点高中。
他在与餐馆老板们私下交易的过程中,学会了一些他认为对他来说很必要的狡猾。
他的父母当然知道他是靠什么解决自己的学费的。他们曾私下里担心地告诫他:“儿呀,那是违法的啊!”
他却说:“违法的事多了。我是一名优秀学生,为解决自己的学费每年春秋两季逮几只雁卖,法律就是追究起来,也会网开一面的。”
“但大雁不是家养的鸡鸭鹅,是天地间的灵禽,儿子你做的事罪过呀!”
“那叫我怎么办呢?我已经读到高中了,我相信我一定能考上大学。难道现在我该退学吗?”
见父母被问得哑口无言,又说:“我也知道我做的事不对,但以后我会以我的方式赎罪的。”
那些与他进行过交易的餐馆老板们,曾千方百计地企图从他嘴里套出“绝招”——他是如何能逮住雁的?
“你没有枪。再说你送来的雁都是活的,从没有一只带枪伤的。所以你不是用枪打的,这是明摆着的事儿吧?”
“是明摆着的事儿。”
“对雁这东西,我也知道一点儿。如果它们在什么地方被枪打过了,哪怕一只也没死伤,那么它们第二年再也不会落在同一个地方了,对不?”
“对。”
“何况,别说你没枪,全县谁家都没枪啊。但凡算支枪,都被收缴了。哪儿一响枪声,其后公安机关肯定详细调查。看来用枪打这种念头,也只能是想想罢了。”
“不错,只能是想想罢了。”
“那么用网罩行不行?”
“不行。雁多灵警啊。不等人张着网挨近它们,它们早飞了。”
“下绳套呢?”
“绳粗了雁就发现了。雁的眼很尖。绳细了,即使套住了它,它也能用嘴把绳啄断。”
“那就下铁夹子!”
“雁喜欢落在水里,铁夹子怎么设呢?碰巧夹住一只,一只惊一群,你也别打算以后再逮住雁了。”
“照你这么说就没法子了?”
“怎么没法子,我不是每年没断了送雁给你吗?”
“就是呀。讲讲,你用的是什么法子?”
“不讲。讲了怕被你学去。”
“咱们索性再做一种交易。告诉我给你五百元钱。”
“不。”
“那……一千!一千还打不动你的心吗?”
“打不动。”
“你自己说个数!”
“谁给我多少钱我也不告诉。如果我为钱告诉了贪心的人,那我不是更罪过了吗?”
他的父母也纳闷地问过,他照例不说。
后来,他自然顺利地考上了大学。而且第一志愿就被录取了——农业大学野生禽类研究专业,是他如愿以偿的专业。
再后来,他大学毕业了,没有理想的对口单位可去,便“下海从商”了。他是中国最早“下海从商”的一批大学毕业生之一。
如今,他带着他凭聪明和机遇赚得的五十三万元回到了家乡。他投资改造了那条河流,使河水在北归的雁群长久以来习惯了中途栖息的地方形成一片面积不小的人工湖。不,对北归的雁群来说,那儿已经不是它们中途栖息的地方了,而是它们乐于度夏的一处环境美好的家园了。
他在那地方立了一座碑——碑上刻的字告诉世人,从初中到高中的五年里,他为了上学,共逮住过五十三只雁,都卖给县城的餐馆被人吃掉了。
他还在那地方建了一幢木结构的简陋的“雁馆”,介绍雁的种类、习性、“集体观念”等等一切关于雁的趣事和知识。在“雁馆”不怎么显眼的地方,摆着几只用铁丝编成的漏斗形状的东西。
如今,那儿已成了一处景点,去赏雁的人渐多。
每当有人参观“雁馆”,最后他总会将人们引到那几只铁丝编成的漏斗形状的东西前,并且怀着几分罪过感坦率地告诉人们——他当年就是用那几种东西逮雁的。他说,他当年观察到,雁和别的野禽有些不同。大多数野禽,降落以后,翅膀还要张开着片刻才缓缓收拢。雁却不是那样。雁双掌降落和翅膀收拢,几乎是同时的。结果,雁的身体就很容易整个儿落入经过伪装的铁丝“漏斗”里。因为没有什么伤痛感,所以中计的雁一般不至于惶扑,雁群也不会受惊。飞了一天精疲力竭的雁,往往将头朝翅下一插,怀着几分奇怪大意地睡去。但它第二天可就伸展不开翅膀了,只能被雁群忽视地遗弃,继而乖乖就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