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第3/11页)
我和桑尼继续单独呆了一会儿,简略交流了这几年各自的生活。当年,他知道若回南越,很可能收到一张免费机票,他会被送往昆岛(7),会看到那里的宁静海滩,会住进浪漫法国人花巨大精力建造的闲人勿入、非请莫来的监狱。因此,他决定毕业后留在美国。在我们去年来美国前,他一直在奥兰治县一家报社当记者。他家安在一个小镇。我没去过。小镇名叫威斯敏斯特(8),或者,按我同胞的发音,叫威特—米恩—特。南越难民的惨况令他不安,他为此创办了美国第一份越南语报纸,报道与越南难民有关的消息,希望借此将我们拢到一起。“今天实在不凑巧,以后找时间好好聊聊,我的朋友。”他扳着我的肩,抱歉道,“我还有约。哪天一起喝咖啡吧?希望再见到你,这会让我很开心。”他的话也让我开心,我没多想就同意了,并给了他电话号码。桑尼穿过越来越少的客人,走了。我四处找酒仙少校,他已无影无踪。除了他,流亡美国的同胞大多数自惭形秽,感到低人一等。这种心理缘于他们在美国的经历。这种经历一是绝对经历,即如前所说,流亡让他们变得破落潦倒;二是相对经历,周围的美国人,相对于他们,牛高马大,不平视也不俯视他们这些新居民,而干脆将目光越过他们头顶投向别处。不过,对桑尼而言,情形相反。他不是一个可以被忽视的人。个中原因跟他的过去,他上大学时的原因不同。我记忆中,那时的他不像现在这么温和或宽容,喜欢咚咚擂着桌子,口若悬河,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巴黎的越南留学生应该都是这种做派。巴黎的越南留学生是越南最早一批共产主义分子,领导了越南革命。和桑尼一样,我的言行也不同于以往。至于原因,随我飘忽不定的记忆一样,可是此也可是彼。记录我过去的文字已被彻底清除。我大学时写的日记,因为害怕它会暴露哪怕一丝我的真实思想,而让我被判有罪,回越南前,我把它们都烧了。
一周后,我和酒仙少校一起吃早餐。早餐店是很接地气的家常饭店。假若沃尔特·惠特曼见到它,必定会激情澎湃,大加赞美这一新美国生活的缩影:这家位于洛杉矶蒙特雷公园的面馆里,实际主供热米粥和油煎饼;店里挤满了食客,绝大多数是顽固不灵、抵死不改生活习惯的中国人,少数来自亚洲其他国家。富美家塑料贴面餐桌,油腻滑亮。餐桌上的锡质壶泡有菊花茶。茶杯破损斑驳,质地色彩与人牙齿上的一层珐琅别无二致。食客们想喝茶,可以随时自斟。我矜持地小口吃着东西,少校则毫无斯文可言,狼吞虎咽,边吃边说,唾沫星和饭渣不时飞溅到我的脸上、我的眼睫毛上或我的碗里。见他吃得这么开心,我不由得既爱又怜这个还蒙在鼓里的男人。
这样的男人会是奸细?难以置信。不过话说回来,他不定是外表憨傻,骨子里精明狡猾,一块天生做奸细的料哩。当然,更合逻辑的推论是,将军具有南越人喜好阴谋的秉性,加之又具有美国人的多疑,因此,不可遏制地认定酒仙少校是奸细。必须承认,其中有我的推波助澜。酒仙少校从来没在奸、谍或谋方面表现出特别才能。在西贡,他在政治保安处的工作是分析汉语通信内容,跟踪堤岸地区各种名目的地下活动。当时,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阵线在堤岸建立了一个地下网络,从事政治煽动,策划组织恐怖袭击,进行黑市走私。更重要的是,他为我提供堤岸什么地方可以吃到最好中国饭菜的信息,上到承办豪华婚宴、富丽堂皇如宫殿的餐馆,下到沿泥街土道四处流动咣啷咣啷小货车,以及肩上挑着装有各种小吃的架筐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沿路叫卖的妇女。到了加州,这方面他同样无所不知。答应带我吃大洛杉矶区最好米粥。此刻,我一边吃着白嫩滑顺的粥,一边同情起酒仙少校。他在蒙市一家加油站干活。因为加油站用现金付他工资,所以他还可以领取救济。他太太在一家生产服装的血汗工厂做缝衣工,穿针走线盯得眼花,钱没赚几个,眼睛越来越近视。“天可怜见,她那张嘴呀。”他哀叹道。此时,他已吃完自己的一份,提腰弓背,像条没喂食的狗,神情幽怨,盯着我还没动过的油煎饼。“她把什么都怪在我头上。怪我为什么不留在西贡;怪我既然这里日子没有先前的好,还留在这里做什么;怪我既然养不起孩子,为什么还要孩子。忘记告诉你了,上尉,我妻子在难民营时怀孕了。还是双胞胎!不可思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