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土地情歌(第2/3页)
歌声在大山上撞起回声,顺着清平川漫散得很远。唱一阵,歇下来,大家都感动了,默不作声。感动于什么呢?至少大家唱到“姑娘”、“爱人”时都不那么自然。意犹未尽,再唱:“走过来坐在我的身旁,不要离别得这样匆忙,要记住红河谷你的故乡,还有那热爱你的姑娘。”难道这歌也很革命吗?管他的!这歌更让人心动。那一刻,要是真有一位姑娘对我们之中的不管谁,表示与那歌词相似的意思,谁都会走过去坐在她的身旁。正如《毛选》中云:“民主是主流,反民主的反动只是一股逆流”一样,对二十岁上下的人来说,爱情是主流,反爱情的反动也只是一股逆流。不过这股逆流一时还很强大,仍不敢当着女生唱这些歌,怕被骂作流氓,爱情的主流只在心里涌动。既是主流,就不可阻挡。有几回下工回来,在山路上边走边唱。走过一条沟,翻过一道梁,唱得正忘情,忽然迎头撞上了一个或是几个女生,虽赶忙打住但为时已晚,料必那歌声已进入姑娘的耳朵(但愿不仅仅是耳朵,还有心田)。这可咋办?大家慌一阵,说:“没事。”壮自己的胆。说:“管她们的!”撑一撑男子汉的面子。“她们听见了吗?”“那还能听不见?”“她们的脸都红了。”“是吗?”“当然。”“听他胡说呢。”“嘿,谁胡说谁不是人!”“你看见的?”“废话。”这倒是个不坏的消息,是件值得回味的事,让人微微地激动。不管怎么说,这歌声在姑娘那儿有了反应,不管是什么反应吧,总归比仅仅在大山上撞起回声值得考虑。主流毕竟是主流,不久,我们听见女生们也唱起“黄歌”来了:“小伙子你为什么忧愁?为什么低着你的头?是谁叫你这样伤心?问他的是那赶车的人……”
想来,人类的一切歌唱大概正是这样起源。或者说一切艺术都是这样起源。艰苦的生活需要希望,鲜活的生命需要爱情,数不完的日子和数不完的心事,都要诉说。民歌尤其是这样。陕北民歌尤其是这样。“百灵子过河沉不了底,三年两年忘不了你。有朝一日见了面,知心的话儿要拉遍。”“蛤蟆口灶火烧干柴,越烧越热离不开。”“鸡蛋壳壳点灯半炕炕明,烧酒盅盅量米不嫌哥哥穷。”“白脖子鸭儿朝南飞,你是哥哥的勾命鬼。半夜里想起干妹妹,狼吃了哥哥不后悔。”情歌在一切民歌中都占着很大的比例,说到底,爱是根本的希望,爱,这才需要诉说。在山里受苦,熬煎了,老乡们就扯开嗓子唱,不像我们那么偷偷摸摸的。爱嘛,又不是偷。“墙头上跑马还嫌低,面对面睡觉还想你。把住哥哥亲了个嘴,肚子里的疙瘩化成水。”但是反爱情的逆流什么时候都有:“大红果子剥皮皮,人家都说我和你,本来咱俩没关系,好人摊上个赖名誉。”“不怨我爹来不怨我娘,单怨那媒人嘴长。”“我把这个荷包送与你,知心话儿说与你,哥哎哟,千万你莫说是我绣下的。你就说是十字街上买来的,掏了(么)三两银,哥哎哟,千万你莫说是我绣下的。”不过我们已经说过了,主流毕竟是主流,把主流逼急了是要造反的:“你要死哟早早些死,前晌死来后晌我兰花花走。”“对面价沟里拔黄蒿,我男人倒叫狼吃了。先吃上身子后吃上脑,倒把老奶奶害除了。”“我把哥哥藏在我家,毒死我男人不要害怕。迟来早去是你的人,跌到一起再结婚。”真正是无法无天。但上帝创造生命想必不是根据法,很可能是根据爱;一切逆流就便是有法的装饰,也都该被打倒。老乡们真诚而坦率地唱,我们听得骚动,听得心惊,听得沉醉,那情景才用得上“再教育”这三个字呢。我在《插队的故事》那篇小说中说过,陕北民歌中常有些哀婉低回的拖腔,或欢快嘹亮的呐喊,若不是在舞台上而是在大山里,这拖腔或呐喊便可随意短长。比如说《三十里铺》:“提起——这家来家有名……”比如《赶牲灵》:“走头头的那个骡子儿哟——三盏盏的那个灯……”“提起”和“骡子儿哟”之后可以自由地延长,直到你心里满意了为止。根据什么?我看是根据地势,在狭窄的沟壑里要短一些,在开阔的川地里或山顶上就必须长,为了照顾听者的位置吗?可能,更可能是为了满足唱者的感觉:天人合一,这歌声这心灵,都要与天地构成和谐的形式。